面向对象中的迪米特法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发布产品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4 23:35


一、迪米特法则(Law of emeter)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了解最少

迪米特法则的核心观念就是类间解耦,弱耦合,只有弱耦合了以后,类的复用性才可以提高。




二、狭义的迪米特法则

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的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三、朋友圈的确定

“朋友”条件:

1)当前对象本身(this)
2)以参量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
3)当前对象的实例变量直接引用的对象
4)当前对象的实例变量如果是一个聚集,那么聚集中的元素也都是朋友
5)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

任何一个对象,如果满足上面的条件之一,就是当前对象的“朋友”;否则就是“陌生人”。





四、狭义的迪米特法则的缺点:

在系统里造出大量的小方法,这些方法仅仅是传递间接的调用,与系统的商务逻辑无关。

遵循类之间的迪米特法则会是一个系统的局部设计简化,因为每一个局部都不会和远距离的对象有直接的关联。但是,这也会造成系统的不同模块之间的通信效率降低,也会使系统的不同模块之间不容易协调。

门面模式和调停者模式实际上就是迪米特法则的应用。




五、广义的迪米特法则在类的设计上的体现:


优先考虑将一个类设置成不变类。

尽量降低一个类的访问权限。

谨慎使用Serializable。

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文章转载自:   什么是迪米特法则     http://www.studyofnet.com/news/4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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