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泛型编程指导原则(三、四)

来源:互联网 发布:aws和阿里云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1 19:32

Item 3: Replace System.Type with Type Parameters用类型参数取代System.Type

在一些情况下,你可能在方法的签名中使用过System.Type引用,以允许在基于支持的特定类型的情况下,改变方法的行为。

如:

public object FindPerson(Type personType, int id) {}

如果使用泛型,可以成为:

public T FindPerson<T>(T personType, int id) {}

这样一来,接口将会更清晰,也可以减少方法实现的复杂性。同时意味着该方法的用户不必强迫将该方法的返回值转换成指定的类型。

Item 4: Use Type Parameters for Ref Typesref类型使用类型参数

Item2谈到了用类型参数替换Object类型的一般策略,该规则有一个变种,针对该变种引入一个新的条款还是很有必要的。本条款的焦点在于Object类型的数据作为了引用参数。

如:

public void Sort(ref object param1, ref object param2) {}

一般的客户是这样使用该方法的;

public void processItems()

 {

Person person1 = new Person(424);

Person person2 = new Person(190);

Sort(ref person1, ref person2);

}

从表面上来看这样很好。Person将被强制转换为Object类型,并传递给该方法。

如果方法没有将参数指定为ref,那么该方法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然而使用了ref关键字后,便一起将要求传入的参数类型与方法签名中指定的参数类型精确匹配。显然,这里的PersonObject不是精确匹配。因此,这样的话,可以通过将Person转换为Object来解决,但是,这样完全没有必要。

通过泛型方法可以这样解决:

public void Sort<T>(ref T param1, ref T param2) {}

使用了泛型后,方法的类型就精确匹配了。

在很多方面,该条款看起来是条款2的重复。然而,使用ref产生的复杂关系使得该条款有单独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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