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 and PO

来源:互联网 发布:qt creator是什么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20 23:57
    VO(value object) 值对象 通常用于业务层之间的数据传递,和PO一样也是仅仅包含数据而已。但应是抽象出的业务对象,可以和表对应,也可以不,这根据业务的需要.个人觉得同DTO(数据传输对象),在web上传递。    BO(business object) 业务对象 从业务模型的角度看,见UML元件领域模型中的领域对象。封装业务逻辑的java对象,通过调用DAO方法,结合PO,VO进行业务操作。        PO(persistant object) 持久对象 在o/r映射的时候出现的概念,如果没有o/r映射,没有这个概念存在了。通常对应数据模型(数据库),本身还有部分业务逻辑的处理。可以看成是与数据库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对象。最简单的PO就是对应数据库中某个表中的一条记录,多个记录可以用PO的集合。PO中应该不包含任何对数据库的操作。

由Hibernate VO和Hibernate PO的概念,又引申出一些系统层次设计方面的问题。如在传统的MVC架构中,位于Model层的PO,是否允许被传递到其他层面。

由于PO的更新最终将被映射到实际数据库中,如果PO在其他层面(如View层)发生了变动,那么可能会对Model 层造成意想不到的破坏。

因此,一般而言,应该避免直接PO传递到系统中的其他层面,一种解决办法是,通过一个VO,通过属性复制使其具备与PO相同属性值,

并以其为传输媒质(实际上,这个VO被用作Data Transfer Object,即所谓的DTO),将此VO传递给其他层面以实现必须的数据传送。

VO经过Hibernate进行处理,就变成了PO。


    有一种观点就是:PO只能用在数据层,VO用在商业逻辑层和表示层。各层操作属于该层自己的数据对象,这样就可以降低各层之间的耦合,便于以后系统的维护和扩展。如果将PO用在各个层中就相当于我们使用全局变量,我们知道在OO设计非常不赞成使用全局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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