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县稻麦原种场近三十年改革进展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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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县稻麦原种场
近三十年改革进展情况总结
 
国营**稻麦原种场创建于1954年2月,负责守护原**军区委托县人民政府代管的土地,肩负着向农村、农业和农民提供优良品种的选育、繁育、试验、示范和推广等社会服务性工作,是实行财政定补单独核算的事业法人。
一、农场近年改革和发展的概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农场的经营管理体制虽然发生过多次变化,但主要是改变隶属关系,并末消除国营农场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缺乏自主权和平均主义等弊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中主要的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过去的“收支两条线”为“财务包干”。即在财务管理体制上对国营农场一般实行“盈利不交、亏损不补、自负盈亏”的办法,以解决过去实行统收统支时农场吃国家“大锅饭”问题,使农场的经营成果与其经济利益直接联系起来。1982年以来,我场的定额补贴为每年11.4万元。
(二)提出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和“以场带乡”的方针。改单一经营为农工商综合经营,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立农工商联合企业,开展纵向和横向经济联合;调整产业结构,主要措施是在保证粮食总产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在发展种植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林、牧、副、渔各业生产。
1、坚持良种生产为主。1988年至2000年先后分别从农场的400亩到面积逐渐扩大到2000余亩,年生产优质合格良种近100万余斤,种子销往湖北、河南、安徽三省十多个县,有效的推动了农业生产的高效快速发展,十多年农场累计生产水稻优良种200万公斤,为制种农户增加纯收入200余万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良好基础,农场也获得了近400万元经济效益,大大的改善了农场自身的生产、生活条件。
2、大力发展场办企业。1985年至1990年农场与绵阳市农业局在农场联合办了当时在全市规模最大品种最优的樱桃谷种鸭场,有种鸭4500余只,年产种蛋320万枚,孵出鸭苗260余万只,鸭苗销往广州、海南、广西等省,至今种鸭场还在承办之中,为农民致富奔小康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当时种鸭场有孵化器8台,鸭舍32间,种鸭运动场3000平方米,游泳池1200平方米,解决农场和社会上的剩余劳动力,‘从业人员’近30余人,年可实现利润20万元。
1990年在县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投资近30万元新办猪鬃厂一个,年可生产陈品猪鬃120担,年实现利润5万元,解决就业人员50余人。
3、巨额投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2000年农场在县府和农业局的大力支持下,投资了32万多元的资金对干坝王人称十年干旱九年有,杂草丛生、耕种难的农业生产条件进行了改造。平整坡地80余亩,新修给排渠沟700米,新修蓄水池一口,能装4600立方水,打地下深井一口,改建住房400平方米,整修公路500米,地面现有近80亩栽上了桃、梨、柑橘等名优水果。通过对干坝王农场山、林、路、水、地、住的整治改造后的干坝王农场面貌一新,现是花果满山、交通方便,水系保障、鱼鸭满塘,居住一新的好景象。
在改造农场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还投资部分资金和人力对农场周边的村、社的人畜引水进行了改造。为村、社维修水渠约3000米长,补修蓄水池33口,保障了农场周边部分村民、人畜引水和灌溉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村民的好评。
(三)实行“两费”(生产、生活费)自理“四到户”(土地承包、经营风险、经济核算、盈亏)的家庭经营责任制。1983年开始,根据《农牧渔业部关于在国营农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的意见》我们逐步坚持和完善了职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克服在职工个人分配上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弊病。1996年以前,一直按照每亩80元的标准收取土地管理费,1997年实行职工工资套改和社会保险统筹后,土地承包费标准按当年的黄谷价格200斤计收。
(四)认真落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工负担。2006年开始,我们将过去每亩收取200斤黄谷(约160元,超包面积按320元计收)土地承包费改为“两田制”管理:即“基本田”人均6亩,职工只缴纳社会统筹费中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和自己的生产资料费用,农场只收取职工自身收益款80元,“规模田”每亩240元。
二、农场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困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国有农场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只有正视问题,树立信心,迎接挑战,才会赢得新一轮发展
(一)转型期农场地位和作用发生较大变化,农场工作需要重新定位。随着《种子法》的实施和种子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农场企业性、区域性、弱质性和社会性等内在特征越来越显得突出。农场既要不断发展经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又要不断改善生产设施和生活环境,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还要努力增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
(二)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由于农场建场比较早,计划经济遗留下的体制烙印较深,人员结构老化、社会负担沉重、体制机制僵化等问题较为普遍,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深化农场改革任务紧迫且繁重。
(三)农场经济困难,面临许多遗留问题亟待解决。近年来,社会保险费用逐年过快增长,给从事农业生产的农场职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负担,农场已无力负担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农场常年需要缴纳三项保险(养老、医疗、住房)22.47万元,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及遗属定额补贴年需10万元,而财政补贴从1982年以来就一直是每年11.4万元,常年资金缺口20万元以上。1997-2000年间一直按97年工资标准发放,尚欠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费)402733.38元(含欠在职管理人员工资32674.00元);2003年1月至2007年6月欠医疗保险24.45万元,1998年7月到2007年6月欠住房公积金28.5万元,欠已经死亡职工丧葬费、抚恤金约4.5万元等共计约100.99万元。
(四)基础设施老化,开发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农场投资主体缺位,开发建设资金缺少,农场基础设施老化,场容场貌陈旧,职工生活条件落后,应有的功能作用难以发挥。基本农田建设投入不足,土地生产力难以提高;排灌系统淤塞,极易受旱涝;场区道路硬化率低,交通通行十分不便;农场不通自来水,职工喝不上干净卫生的饮用水;农场职工居住条件差,许多人还居住于五、六十年代建造的没有基本卫生配套设施的平房,户均面积28平米左右,远远落后周边乡镇。
三、对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性任务,为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找准定位,创新思路,促进和谐发展成为当务之急。
(一)明确定位,把农场建成现代农业示范点,城乡统筹先头兵。农场职工是农业产业工人,整体素质优于农村;农场本身就是企业,组织化程度也高于农村。因此,无论是从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看,还是从现实基础和规划发展看,农场在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都具有先发优势,农场完全可以担当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先头兵角色。
(二)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增强农场发展后劲。深化改革是农场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农场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的动力支撑。改革的重点是要坚持稳定并完善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落实职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巩固农场农业税费改革成果。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农业竞争力,扩大对农村的辐射力和带动力。一要培育壮大现代龙头企业,二提升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目标和促进加工农业、出口农业、品牌农业发展的现实要求,立足农场现有的优势产业,搞好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加大招商引资和资源整合力度,用优质化提升传统农业产业,用特色化形成新的支柱产业。
(四)切实加强领导,促进农场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引路,政府支持、农场建设等原则,增加公共财政对农场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的投入,减轻农场经济负担,统一规划建设场区道路、电网、水利设施、村庄整治等,改善农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让公共财政的阳光多一些照到农场,惠及农场职工。
农场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工作难度也很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较大的矛盾冲突,影响社会稳定。在深化改革中务必妥善处理好各类利益矛盾和纠纷,高度重视职工社会保险、就业与再就业、特困扶贫、安全生产和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等,努力构建和谐农场和平安社区。
 
 
 
 
 
 
 2007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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