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财富管理的合规与风险控制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三级地区下拉选择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11:01

3月28日,中国(杭州)财富管理论坛在余杭未来科技城国际会议中心召开。1000余名行业领袖和金融财富人士聚集于此,春光明媚,春潮涌动。

众多嘉宾谈到了一个共同的话题——风险与合规,这是金融行业发展的永恒话题,但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在金融财富管理中更有紧迫性和深层次的要求。

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以“坚守本质、恪守底线”归纳了监管部门对包括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内的各类金融证券财富管理产品的合规和风控要求,财富管理人负有“忠诚义务”、“专业义务”,前者包括禁止内幕交易、不公平交易、利息输送,禁止销售产品时对客户的误导和欺诈,禁止利用资管产品进行商业贿赂,禁止投资国家禁止的行业和产业,后者包括禁止非法承诺保本保收益、开展资金池业务、对员工进行过高的当期激励和超过10倍的杠杆运用。

“奔私”是时下证券投资基金的一个热词,公募基金管理人转投私募证券基金以后,如何将公募基金严谨的风险体系和机制移植到私募基金的管理中,星石投资的杨宁女士反对简单的、形式上的完美风控,提出要“真风控”不要“假风控”,风险控制的同时要保持基金经理的工作激情,不能让风控成为业务执行的障碍,私募基金要根据自身产品管理的策略和特点,扎扎实实地做好风控与合规的功课。

蚂蚁金服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代表,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疑有巨大的话语权,CEO彭蕾以被服务的“小白”和为“小白”的服务者自居,强调在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场景化和金融自由化,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运用是金融财富管理发展的方向。而恒生电子作为一家从事金融软件开发和网络服务供应商,就金融财富管理技术产品的开发理念,公司总经理刘曙丰提出,在互联网+时代,应将风险管理和合规要求融入到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中,通过数据运用使风险管理成为财富管理的组成部分。

金融财富管理,离不开风险控制与合规,显然监管部门和业界精英已有高度共识,笔者作为一名多年从事金融业务律师,亦挂怀金融行业法律风险控制与合规的核心命题。在新常态和互联网+的大背景下,金融财富管理的风险控制与合规问题尤为重大,它的解决至少应该回答以下问题——

前台,中台还是后台?


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金融的去中介化,过去的金融机构以面向客户的销售经营系统为前台,以产品和业务策略制定、风险控制系统为中台,以业务和交易的处理和支持系统为后台,分工严密、各自为阵,相互制约的同时也相互掣肘,互联网金融交易中,业务以小时甚至分钟为单位来产生和聚集交易量,前台、中台和后台难以象过去那样分清伯仲。因此,在对风险数据的收集上,风险要素的识别与评估上,风险控制的方式和手段上,笔者认为,应该要形成“风控合规,人人有责”的新常态,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业务,管理还是技术?


与上一个问题相关,但不完全相同。过去,合规要求会侧重体现在业务上,包括产品研发、交易结构设计、法律文本和条款的内容;风险控制会侧重体现在内控和管理上,如交易流程的标准化管理,风险排查、监测,风险事件的处置和金融资产的保全;技术问题的风险控制,重点是技术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因技术故障给交易带来的损失处理问题。

笔者在过去一年为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律师服务的过程中,曾与软件开发工程师对此问题有过深入的交流。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合规与风险控制问题,在技术层面,远非技术设施和系统的稳定性控制那么简单。例如,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在A城市承担了一家汽车贷款互联网平台的软件开发任务以后,将相关经验带到B城市另一家汽车贷款公司的平台系统开发中,就车辆权属证书抵押登记的时限、方式、确认要求等要素,在页面设置和词条和条款、文件的安排上,设计师进行了相同的处理,此时,各地关于车辆抵押贷款登记的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甚至是窗口服务规范的细微区别,就可能引发交易环节中的风险因素,而互联网交易快速、便捷的特点,会反过来加速和放大风险发生的概率。

因此,互联网交易软件开发的过程中,对法律风险因素的控制,不应由技术人员“天下文章一大抄”,以出售和购买一套软件的方式草草了事。

此外,优秀的风险官与合规管理人员,除了有能力控制和减少考虑交易中的风险因素,更能够对软件设计中的页面设计和节点安排提出优化的方案和建议,在效益和风险的边界上找到平衡,实现平台交易安全与效率价值的最大化。

内部管理还是专业外包?


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内部风控人员如法务配置的投入上有着迥然的差异,现阶段但总体来看,能够配备一个专业的法务团队的平台并不多见。如果说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一定程度可以量化的话,风险事件的影响程度,这里主要是指对客户损失范围的界定,责任承担的范围和界线,处理的时间成本,索赔费用等等,显然难以统一定量分析和处理,内部法务局限在自己的产品和平台上,缺乏足够数量和足够范围的法律事件处理的经历和相关案例的研究,难免力不从心。

与此同时,依靠外部专业机构,如律师事务所的案件代理服务,可以帮助解决一些重大、疑难的个案事件,但如果外聘律师不能持续跟踪、了解平台的业务和系统运行状况,也难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为平台提供后续的改进方案,平台也就无法将前面为处置风险而交出的这笔学费,为后续的管理中带来回报。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内部、外部力量的有机结合,才是长治久安的解决之道。

法律服务能否跟上创新的步伐?


基于笔者立场,这一问题缩小到法律服务的范围内来讨论。大数据,云计算,距离法律服务的变革并不遥远,但作为以独特性、人身依附性为特点的法律服务行业,在这一变革的背景下依然保持着强大的惯性。

诚然,法律是制度的规制,在既定的法律规则体系下理解运用法律,是法律专业人员的使命。并且,越发达的市场意味着越精细的分工,专业聚焦是法律服务人员最终立足于市场的根本。但是,互联网+几乎是一场风暴,它所带来的改变是全方位和颠覆性的,涵盖了所有人的理念、意识、工作方式和工具、手段。互联网交易与金融产品交易,构成虚拟性的叠加与放大,市场生生不息,产品千变万化,谁的“一招鲜”也无法再“吃遍天”。

趋势无法改变,只能经由自我革命实现蜕变,新生的机会,在于紧跟法律和政策的发展趋势、市场变革的趋势、产品创新的趋势,了解互联网技术对交易结构和交易方式的影响,对法律风险保持高度的敏感力和观察力,既跨界又专业,才是互联网+时代每一个职业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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