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者模式——工厂方法模式(Factory Method)(2)

来源:互联网 发布:可以注销淘宝店铺吗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6 00:00

1. 概述:
  定义一个用于创建对象的接口,让子类决定实例化哪一个类。工厂方法使一个类的实例化延迟到子类。

2. 模式中的角色

  2.1 抽象工厂(Creator):这个抽象类(或接口)声明一个创建对象的工厂方法,用来返回一个Product类型的对象。

  2.2 具体工厂(ConcreteCreator):重定义工厂方法,返回一个具体的Concrete Product实例。

  2.3 抽象产品(Product):定义工厂方法所创建的对象。

  2.4 具体产品(ConcreteProduct): 具体产品,继承自Product抽象类。


工厂方法使用一个抽象工厂角色作为核心来代替在简单工厂模式中使用具体类作为核心。让我们来看看工厂方法模式给我们带来了什么?使用开闭原则来分析下工厂方法模式。当有新的产品(即暴发户的汽车)产生时,只要按照抽象产品角色、抽象工厂角色提供的合同来生成(定义具体工厂),那么就可以被客户使用,而不必去修改任何已有的代码。看来,工厂方法模式是完全符合开闭原则的!
使用工厂方法模式足以应付我们可能遇到的大部分业务需求。但是当产品种类非常多时,就会出现大量的与之对应的工厂类,这不应该是我们所希望的。所以我建议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简单工厂模式与工厂方法模式相结合的方式来减少工厂类:即对于产品树上类似的种类(一般是树的叶子中互为兄弟的)使用简单工厂模式来实现。
当然特殊的情况,就要特殊对待了:对于系统中存在不同的产品树,而且产品树上存在产品族,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能可以使用抽象工厂模式了。

3. 模式解读

  3.1 工厂方法模式的一般化类图

  

  3.2 工厂方法模式的代码实现

复制代码
    /// <summary>    /// 抽象工厂,声明了一个创建Product的方法    /// </summary>    public abstract class Creator    {        /// <summary>        /// 该方法用来返回Product产品        /// </summary>        /// <returns></returns>        public abstract Product CreateProduct();    }    /// <summary>    /// 具体产工厂,产品类 A 的创建者,继承自抽象工厂Creator    /// </summary>    public class ProductACreator : Creator    {        public override Product CreateProduct()        {            return new ConcreteProductA();        }    }    /// <summary>    /// 具体产工厂,产品类 B 的创建者,继承自抽象工厂Creator    /// </summary>    public class ProductBCreator : Creator    {        public ProductBCreator() { }        public override Product CreateProduct()        {            return new ConcreteProductB();        }    }    /// <summary>    /// 抽象产品,定义工厂方法中所创建的对象    /// </summary>    public abstract class Product    {        public Product()        { }        public abstract void Opration();    }    /// <summary>    /// 具体产品A,继承自Product    /// </summary>    public class ConcreteProductA : Product    {        public ConcreteProductA() { }        public override void Opration()        {            // This is product A        }    }    /// <summary>    /// 具体产品B,继承自Product    /// </summary>    public class ConcreteProductB : Product    {        public ConcreteProductB() { }        public override void Opration()        {            // This is product B        }    }
复制代码

 

4. 模式总结

  4.1 优点:

    工厂方法去除了条件分支(解除了工厂类与分支的耦合),解决了简单工厂对修改开放的问题。
  4.2 缺点:
    工厂方法模式实现时,客户端需要决定实例化哪个工厂来实现对具体产品的构建,选择判断依然存在,也就是说,工厂方法模式将简单工厂的逻辑判断交给客户端去处理。

    对简单工厂模式来说,增加功能是要修改工厂类的;但对工厂方法模式,修改的是客户端。
  4.3 使用场景:
    对于某个产品,调用者清楚地知道应该使用哪个具体工厂服务,实例化该具体工厂,生产出具体的产品来。
    子类的数量不固定,随时可能有新的功能子类出现



工厂模式,简单工厂模式,抽象工厂模式三者有什么区别

工厂方法模式:                                                                                        抽象工厂模式:
一个抽象产品类,可以派生出多个具体产品类。                                      多个抽象产品类,每个抽象产品类可以派生出多个具体产品类。一个抽象工厂类,可以派生出多个具体工厂类。                                     一个抽象工厂类,可以派生出多个具体工厂类。
每个具体工厂类只能创建一个具体产品类的实例。          每个具体工厂类可以创建多个具体产品类的实例。
区别:
工厂方法模式只有一个抽象产品类,而抽象工厂模式有多个。
工厂方法模式的具体工厂类只能创建一个具体产品类的实例,而抽象工厂模式可以创建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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