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基础4:类和方法
来源:互联网 发布:数据有效性检验 挖掘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11:59
1、类的声明(@interface)要放在以它自己名字命名的class.h文件中,而类的定义(@implementation)要放在相同名字的class.m文件中;
2、import本地文件和import系统文件的格式是不同的:导入本地文件要用双引号,导入系统文件要用< 和> ;如下:
#import <Foundation/Foundation.h>
#import “calss.h”
3、程序主要分三个部分:class.h、class.m和main.m,其中:导入系统文件在class.h部分,class.m和main.m只需导入class.h;
4、关于@property指令和@synthesize指令:
(1)、可以只用@property指令而不用@synthesize指令,如果不用@synthesize指令的话,@property指令声明的那些实例变量会被自动命名为以“_”开头,最好还是两个都用上;
(2)、@property指令在interface部分,@synthesize指令在implementation部分;
(3)、@property指令后面的数据类型不需要括号,如下:
@property int num;
(4)、@synthesize指令后不需要跟数据类型,同时有了@synthesize指令后,implementation部分不需要再使用花括号定义这些变量;
(5)、在interface部分用@property指令声明内容如下:
@property int xxx;
相当于:
@interface XClass: NSObject{
int xxx;
}
-(void) setXxx: (int) n;
-(int) xxx;
相当于声明了变量(int) xxx并且声明了两个方法setXxx和xxx。注意set方法前面有set,get方法前面没有get。(所以可以直接用xClass.xxx访问xxx,相当于调用了xxx方法。)
(6)、在implementation部分用@synthesize指令定义内容如下:
@synthesize xxx;
相当于:
@implementation XClass
-(void) setXxx: (int) n{
xxx = n;
}
-(int) xxx{
return xxx;
}
相当于把两个函数的实现方法补全,如果没有使用@synthesize指令的话,则编译器会生成以下代码:
@implementation XClass {
int _xxx;
}
-(void) setXxx: (int) n{
_xxx = n;
}
-(int) xxx{
return _xxx;
}
(7)、所谓的实例变量会被自动命名为以“_”开头,只是对于@implementation部分而言。在@interface部分和在main函数中,不论是用点运算符访问属性还是用方括号调用setter和getter方法,属性都是没有以“_”开头的。从(6)中第二部分可以看到,setter和getter方法涉及到属性的名字还是用xxx,只有在方法内要使用到具体属性了,才是_xxx。即是说,所谓的以“_”开头的属性,只有在没有定义@synthesize的情况下,在@implementation部分中定义的方法需要访问到的属性才是以“_”开头。其他地方一概视为正常命名。
(8)、使用@property指令和@synthesize指令定义属性后,如果使用点运算符访问,可以直接用xClass.xxx访问到set方法和get方法;用方括号访问的话,则必须是[xClass setXxx]和[xClass xxx];
5、关于点运算符和方括号:
(1)、点运算符一般用在属性上,即是用来设置或取得变量的值,比如:
aPerson.sex;
(2)、方括号一般用在方法上,比如:
[aPerson run];
(3)、两者可混用,从语法上来讲不算错误,但是最好不要混用;
6、关于多个参数的方法:
(1)、方法的声明如下例:
-(void) setTo: (int) n over: (int) d;
注意n是形参而over是第二个参数名了;
(2)、方法的使用如下例:
[aClass setTo: 1 over: 2];
照着方法声明时的格式去填参数值,一个一个来;
(3)、关于(1)中的方法声明,其实参数名over可以省略,变成如下形式:
-(void) setTo: (int) n : (int) d;
同样是允许的,但是会使得代码容易混淆,最好不要使用这种风格;
7、如果一个方法要以某个类的实例作为参数,那么在声明这个方法的时候记得要用上“*”,如下:
-(void) xxx: (class *) c;
8、实例变量和局部变量:
(1)、实例变量指在接口部分声明的(或从父类继承来的)变量,实例方法可以直接访问它们的实例变量;
(2)、作用域限于定义它的程序块之间的变量称为局部变量,比如方法的形参。
9、关于static关键字:
(1)、使用static声明过的变量是为静态变量,它的默认值是0;
(2)、静态变量的值还是可以改变的,static的作用只是让这个变量的值一直保存着;
(3)、如下,有代码段如下:
-(int) showPage{
…
static int pageCount = 0;
++PageCount;
return PageCount;
…
}
如果这个函数没有static的话,那么每次调用得到的返回值都是1,每次重新调用这个方法,变量的值就会重新分配;使用static之后,第一次调用的返回值是1,第二次是2,以此类推,变量的值会一直存在并累加;
(4)、(3)的代码段是用来计算页数的,把pageCount设为实例变量和设为局部静态变量的意义是不同的:
设为实例变量则计算的是某个实例的页数,如果有a和b两个实例,那么a和b的pageCount的值不一定相同;
设为局部静态变量的话,则pageCount的值等于a和b的页数之和,因为a和b对这个方法的调用都会被pageCount累加起来;
10、self关键字:相当于this关键字,可以直接调用当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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