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贷扭曲生产(第二篇)

来源:互联网 发布:压缩路径的加权算法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7 02:36

  要是我们不谈农业,而是谈其它的商业形式,上述道理还会更加明显。时常有人倡议政府应该承担起”私人产业承担不起”的那些风险。这意味着应该准许政府官僚拿纳税人的钱去冒险,做那些没有人会用自己的钱去冒险的投资。
  这种政策会带来诸多弊端。它会导致询私舞弊:借钱给亲朋好友,或者贷给贿赂者;它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种种丑闻;只要投资项目运作失败,令纳税人的钱有去无回,必将导致互相指责推诱。它还会增加对社会主义的要求,因为,人们会很自然地问道:既然政府承担了风险,那为什么不应该取得所有的利润呢? 让纳税人承担风险而事实上只有私人资本来获利,哪里有这样的道理?然而,后面会谈到,政府对农民提供的”限抵无追偿”贷款,正是属于这种情况。( 限抵无追偿贷款,指贷款追讨局限于抵押品价值,不额外向借贷者追讨超出抵押品价值的余额。)
  让我们暂且略过上述弊端,只关注政府贷款的一种后果。这就是,它会浪费资本和减少生产。政府信贷会把现有资本丢进糟糕,充其量也是效益不明的项目中。相对于没有此类信贷而将获得这样的资本的人,政府信贷会把资本交给能力更差、或者更不可靠的人,因为在任何时候,实体资本的数量都是有限的(有别于印钞机吐出来的货币数量),交到乙手中的东西,就不可能再交给甲。
  人们希望把自己资本用于投资增值,但投资一定要谨慎,放出去的贷款一定是想收回来。因此,大部分放贷者把钱投下去之前,都会预先仔细审查投资计划,仔细衡量获利的预期和亏损的几率。他们有时也会犯错误,但基于诸多原因,他们犯错的可能性小于政府放贷者。理由如下:首先,借出去的钱是他们自己的,或是别人自愿托付给他们的。而政府借出去的钱却是从纳税人那里强制征收来的,不需要顾及纳税人的个人意愿。私人放贷,只会放给明确地期望在将来能偿还本金与利息或红利的借方。这标志着他们期望借款人能生产市场上有需求的东西。反观政府投钱,则围绕着诸如”创造就业”之类的模糊目的,并且,项目效益越低越好一一也就是说,相对于产出所雇用的人数越多,越有可能获得较高评价。
  其次,私人放贷者是经过严酷的市场筛选胜出的。经营不善就会赔钱,再也拿不出钱借给别人。他们只有经营得很成功,才可能有更多的钱借出去。因此,私人放贷者(除去通过继承遗产获得资金的一小部分人)经过了优胜劣汰的考验。反观政府贷款业务人员,不少只通过公务员考试,只知道如何用假设的方式回答假设性的问题,或者只是善于找来最动听的理由把钱贷出去,以及在贷款出问题时,找来最合适的借口以推脱责任。不过最终结果却不会因此改变:私人贷款比政府贷款更能充分运用现有的资源和资本,政府贷款与私人贷款相比会浪费更多的资本和资源。简单说,与私人贷款比较来看,政府贷款会减少生产,而不是增进生产。
  总之,主张由政府向私人个体或是项目提供贷款的提案,只看到了乙而忘记了甲。它只关注从中获得资本的人,而忘记了那些本来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此项资本的人。它只看得到有政府贷款注入的项目,而遗忘了无法获得资本的其它项目。它只关心某个群体的眼前利益,而不管其它群体的损失,以及整个社会的净损失。
  主张政府担保抵押贷款的人,同样忘记了实际借出的终究是有限的实体资本,如果扶助了看得到的乙,必然会牺牲看不到的甲。政府担保的住房抵押贷款(尤其是免首付款或首付款很少的住房抵押贷款)不可避免会发生更多的坏账。政府强迫全体纳税人去承担恶性风险与补偿损失。鼓励人们去“购买”自己其实负担不起的房子,最终造成住房供给相对于其它物品过剩。
  暂时过度刺激楼市,会使得每个人(包括以政府担保抵押贷款购买房子的人)负担的房价升高,甚至可能最终误导建筑业高成本地过度扩张。总的来说,从长期来看,政府信贷并没有提高国家整体的生产,却鼓励了不当的投资。
  人们时常听得到,罗斯福新政的执行者和主张政府千涉经济体制的人吹嘘,在1932年及其后一段时间,政府通过复兴金融公司、住房业主贷款公司及其它政府机构,如何”帮助经济走出困境”。然而,倘若政府不是在事先或事后征敛民财的话,它就不会有钱给企业资金上的帮助的。政府的全部资金都来自税收。即便是倍受吹捧的”政府信用贷款”,也是基于最终要由赋税支付其贷款这样一个前提。
  当政府向企业提供贷款或补贴的时候,它所做的就是向成功的私人企业征税,然后拿钱去扶持不成功的私人企业。在某些紧急状况下,或许有理由实行这样的政策,我们不准备在这里去考察其合理性。但是,长期这么下去,从国家整体的角度考虑,这似乎不是一个合算的机制,而且经验已经表明,这种做法的确得不偿失,或者说拆东墙补西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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