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资产损失逾3000亿 国资委签责任书严管

来源:互联网 发布:四件套推荐 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1 01:31
 

凤凰卫视12月16日消息 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昨天(15日)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国资委以及中央重要企业责人出席会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会议上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等30家中央企业签订首批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和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这是国资委首次激活签订责任书方式,来落实、考核和监督央企负责人在任期内的经营情况。

综合香港大公报和香港文汇报报道,中国从去年底以来开展的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显示,181家企业申报处理各类资产损失达3144.8亿元人民币,占资产总额的4.2%。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千亿元资产损失,中央企业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5.4%。

针对上述现状,在责任书中,国资委对任期中央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都定下「硬指针」。国资委并表示,要加强收入分配调控,预计今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将比2003年增长16%左右,但这一倍数不能再扩大。

此外,针对内地某些大型国企老总热衷搞管理层收购(MBO),国务院副总理黄菊还在会议上向187家央企负责人发出警诫:「大型国有企业不搞管理层收购。」

分析指出,对央企管理层新定的这些「游戏规则」,明显可以看出内地经济理论界早前「郎顾论争」的影响,表明国资委将开始重视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在中国,国有企业有不同的层次:中央级、省级、县级。中央级的算大国有企业;省级、县级也有一些算是大的国有企业。512个中央级的大国有企业中,大多数都在战略性或者与信息相关的部门中。在这类部门中,已经开始尝试开放的政策。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法律行使出资人职责,直接管理和监督186家国有大型企业。

老总薪酬将须受监管

针对逾3000亿的央企资产损失,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表示,企业资产发生损失的原因很大程度上还是由于企业内控机制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造成的。因此,签订责任书,也是要求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加强内部审计,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由于中央企业效益大幅度提高,根据业绩考核测算,预计今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将比2003年增长16%左右,这一倍数不能再扩大。2002年央企主要负责人实际平均薪酬与全部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比为12倍,2003年达到13.6倍。

鉴于社会上存在对此问题的不同看法和反映,李毅中表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收入不能简单与国际大公司和非国有企业攀比。因为,目前央企多年积累下来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解决,资产效率不高,历史包袱沉重,劳动生产率低下,核心竞争力不强等弊端并没有解决。

李毅中表示,国资委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完善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的管理,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全部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他要求企业负责人公开薪酬,主动接受职工监督。

设五禁区规范收购

另外,针对内地某些大型国企老总热衷搞管理层收购(MBO),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就此向187家央企负责人发出警诫:「大型国有企业不搞管理层收购。」

李毅中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发表总结讲话时指出,管理层收购使所有权和经营权趋于合一,不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向,而且现有法规制度还不健全。因此,大型企业不能搞管理层收购,一些中小企业可以探索,但必须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规范操作。据介绍,中小企业的MBO在探索中要区别情况,要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要建立国资委明确出资人,一个是要明确产权和负责机构,符合这两个条件之后规范地进行。李毅中同时为管理层收购设立了五条「禁区」。

这五条「禁区」包括:

一、要做好经营者离任审计,对企业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购买股权;

二、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严禁自买自卖国有产权;

三、必须进场交易,出让价通过进场竞价确定,经营者购买股权与其它受让者必须同股同价;

四、经营者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企业产权或实物资产进行抵押;

五、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将有关费用从价款中事先抵扣。此外,经营者持股比例应慎重考虑,比例不宜过高。

原创粉丝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