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多态详解 总结 以及 fina,abstractl关键字详解

来源:互联网 发布:数据库管理dba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8 16:22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多态条件:</span>

1.继承;

2.父类引用指向子类对象(向上转型);

3.必须有重写方法。

原因:

动态绑定:在运行时根据对象的类型绑定,编辑器一直不知道对象的类型,但是方法调用机制能找到正确的方法体。

注意:

1.只有非private方法才可以被覆盖。Private是隐式的final

2.域的访问操作都由编辑器解析,因此不是多态的。

3.静态方法与类,而非与单个对象相关联。

4.构造器是隐式的static。

5.在构造器内唯一能安全调用的方法是基类中的final,private方法,因为这些方法不能被覆盖,防止构造器内部的多态行为。(构造器的调用顺序是先基类后导出类)

6.协变返回类型。子类被覆盖的方法可以返回基类方法返回类型的子类。

7.继承 is-a 问题

 组合 has – a

8.向下转型。

9.工厂设计模式。

10.抽象类及抽象方法:

package com.shape;public  abstract class Shape {abstract  void draw();abstract  void erase();}package com.shape;public class Circle extends Shape{public void draw(){System.out.println("Circle draw");}public  void erase(){System.out.println("Circle erase");}}

1.抽象类用abstract关键字。有抽象方法的一定是抽象类。抽象类不一定有抽象方法。

2.抽象类不能实例化。不能用new来创建。

3.抽象方法没有实现。

4.抽象方法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方法才能实例化。

抽象类参考:http://blog.csdn.net/liujun13579/article/details/7737667


2.final详解:

一 final变量不能改变:

     1.基础类型的值不能变。

     2.引用类型的引用不能变。但可以改变其属性。

二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三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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