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

来源:互联网 发布:手机偷看摄像头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1 02:49
    第一条 《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是协助门诊医生完成日常医疗工作的计 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处理门诊记录、诊断、处方、检查、检验、治疗处 置、手术和卫生材料等信息。
    第二条 《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4.《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基本功能:
    1.自动获取或提供如下信息:
    1)病人基本信息就诊卡号、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医保费用类别等。
    2)诊疗相关信息:病史资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等。
    3)医生信息:科室、姓名、职称、诊疗时间等。
    4)费用信息:项目名称、规格、价格、医保费用类别、数量等。
    5)合理用药信息、常规用法及剂量、费用、功能及适应症、不良反应及禁忌症等。
    2.支持医生处理门诊记录、检查、检验、诊断、处方、治疗处置、卫生材 料、手术、收入院等诊疗活动。
    3.提供处方的自动监测和咨询功能:药品剂量、药品相互作用、配伍禁忌、 适应症等。
    4.提供医院、科室、医生常用临床项目字典,医嘱模板及相应编辑功能。
    5.自动审核录入医嘱的完整性,记录医生姓名及时间,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同时提供医嘱作废功能。
    6.所有医嘱均提供备注功能,医师可以输入相关注意事项。
    7.支持医生查询相关资料:历次就诊信息、检验检查结果,并提供比较功能。
    8.自动核算就诊费用,支持医保费用管理。
    9.提供打印功能,如处方、检查检验申请单等,打印结果由相关医师签字生效。
    l0.提供医生权限管理,如部门、等级、功能等。
    11.自动向有关部门传送检查、检验、诊断、处方、治疗处置、手术、收住 院等诊疗信息,以及相关的费用信息,保证医嘱指令顺利执行。
    第四条 《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运行要求:
    1.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不能代替医生作出决策,也不应该限制医生的决策 行为。
    2.在门诊医生工作站产生的各种医嘱信息是门诊药房、检验检查、门诊收费 等系统的基本数据来源,在联网运行中,要求数据准确可靠,速度快,保密性强, 系统要求具有软、硬件应急方案,发生故障时,应急方案的启动时间应少于5—1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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