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的使用区别

来源:互联网 发布:歌词制作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4 21:39

  今天尝试编写了一个小的Windows应用程序,在编写的过程中用到MessageBox函数。但是一直不正确。我当时尝试MessageBox("NULL","Alert","ERROR",MB_OK),也尝试使用了MessageBox.show("ERROR");但是都出现错误了,后来使用MessageBox::show("ERROR")成功了。

  然后自己就搜了一下:网上有人答复是这样的。”::是域作用符,是各种域性质的实体(比如类(不是对象)、名字空间等)调用其成员专用的。.是成员作用符,是对象专用的。“顿时明白了。只有类或者结构体本身才能使用::,只有对象的时候才能使用.。如果类名要调用成员函数使用.就一定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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