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枇杷,绿了芭…

来源:互联网 发布:专利查询 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7 15:05
 人开始明白一件事儿,总是有伏笔的。总是在经历之后,才会有顿悟,才会懂得取舍。在没经历以前,不管听过多少次,听多少人提起总结,总不会有太多的感悟。总会在一瞬间突然明白过来,那些经历所要教会你的东西。

         就如同我和严朗,在未经那些变故以前,我一直相信,我们童话般的结局回事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在那些变故之后,才顿悟,童话终究是童话,王子和公主在一起,可能不会有永远。

        某日阳光充足的午后,我懒洋洋的喝完了杯子里的摩卡咖啡,踩着镶钻的水晶八厘米高跟鞋走到书店,看到新书快递的架子上那本简约朴素的《浮光》,忽然记起最初写书的日子,还有我和严朗的那些浮光。

        我叫张小贝,严朗是我算不上青梅竹马的发小,因为在上高中以前,我并不认识这个和我同一个小城同一个小镇上的同窗。只是严朗执着的守着他对我的一见钟情,不管这所严禁恋爱的高中几次全校批判,不管严爸严妈如何的威逼利诱,不管严爸几次毒打差点儿让他下不来床。有那么一刻,不谙世事的张小贝被躺在床上绝食抗议吼着“你们为什么不让我和她在一起?我一定会和她在一起一辈子”的倔强男孩打动了,从此芳心暗许。

       当年那个身穿干净白衬衫很会笑的严朗,在张小贝眼里样样出色。他们会一起喝奶茶,一起逛夜市,一起吃路边摊,一起吃好多好多冷饮。这些活动在以后张小贝的生活中出现过很多次,但都是一个人。那个所有人眼中优秀的严朗,和那个平凡到老师都几乎忘了她的存在的张小贝,从两条轨道并到一条。当年那个单纯执着尚且稚嫩的张小贝愿意一次一次坐在台下看严朗的演出,愿意一次一次陪他候考,愿意一次一次替他担下琐碎,愿意离家万里陪他考到别的城市,愿意做几份兼职为家境贫寒的他支付学费,愿意一次一次等着忙碌的他等到饭凉掉食堂关掉,愿意在看台上看他帅气的球技精彩的表演,动听的歌声吸引无数美女不吃醋反而替他高兴。

      可是这些细致到入微的付出对于那个喜欢上校长那美若天仙时尚火辣的女儿的严朗来说,已经毫无价值。在看到穿着自己亲手洗过的白衬衫的严朗深情拥吻着校长的女儿时,张小贝平静地转身离开了。

      感情的事没有对错,没有理由,感情不在,离开只是早晚。既然懂得,就不必留恋。

     爱情需要两个人共同决定,而离开只需要一个人决定就可以了。

      收拾好所有东西,过了半个月食不知味寝不安眠的日子之后,豁然开朗。严朗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我没钱没权没才华,素颜的脸孔自然的着装在他看来很是土气,甚至觉得和那样的我在一起丢脸甚至耻辱。既然如此,我要让他看到,没有他在,我只会活的更好。

      从那时候开始,原来的张小贝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会化淡妆,会穿的简约而高贵,会买很高档的化妆品,留了长发,开始写一篇一篇精短却有深度的小文章的全新的张小贝。也是从那时开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文坛新星。可是一如我自己所说,经历后,才懂得取舍。

      我的第一本书出版上市的那天,也是严朗和校长女儿婚礼的那天。接到请柬的我,决定盛装出席。虽然曾经想过做严朗最美丽的新娘,既然缘分未到,我也该跟他说最后的道别吧,今天的我,已经不再是他嫌弃的那个小女生。

      他的婚礼上,主角并不是严朗,而是我。我把新书上市的宣传放在了严朗婚礼的时间段,很多记者都是来采访我的。闪光灯闪烁下,我分明看到严朗的眼睛里流露出我许久未见的伤感和难过。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子,你拥有的时候不珍惜,一旦不是你的,却又想起来。没错,我的告别,就是这场闹剧。我可以忍受委屈,忍受艰难,但是无法忍受背叛。

     其实不是我不优秀,而是在我眼里,你最优秀。我希望全世界的眼睛都能看到你的才华,有你在,就不需要我怎样的耀眼夺目。

      可是在我把整个世界愿意送你的时候,你却只看到那个素颜素装毫无光彩的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太多诱惑,还是我太天真,我愿意为你做的一切从你看到她的那一刻开始一文不值。

      浮光容易把人抛。一段一段的记忆,随着流年,红了枇杷,绿了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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