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三大特性--继承

来源:互联网 发布:centos删除文件夹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3 15:23

1、子类不能继承父类的private方法和属性,子类只能通过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不能继承。

2、对于继承而已,子类会默认调用父类的构造器,但是如果没有默认的父类构造器,子类必须要显示的指定父类的构造器,而且必须是在子类构造器中做的第一件事(第一行代码)。

谨慎继承

上面讲了继承所带来的诸多好处,那我们是不是就可以大肆地使用继承呢?送你一句话:慎用继承。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继承存在如下缺陷:

1、父类变,子类就必须变。

2、继承破坏了封装,对于父类而言,它的实现细节对与子类来说都是透明的。

3、继承是一种强耦合关系。

所以说当我们使用继承的时候,我们需要确信使用继承确实是有效可行的办法。那么到底要不要使用继承呢?《Think in java》中提供了解决办法:问一问自己是否需要从子类向父类进行向上转型。如果必须向上转型,则继承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需要,则应当好好考虑自己是否需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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