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S下删除文件和文件夹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助理定时上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2 00:54

DOS下删除文件和文件夹

Windows XP在命令模式下删除目录(目录就是档案总管中所谓的资料夹)不是用 deltree,而是用 rmdir 指令。
在Windows XP、2000、NT下都可用rmdir指令删除整个目录,好比说我要删除 test 这个目录下的所有目录和档案,这语法就是:
rmdir /s/q test
其中:
/s 是代表删除所有子目录跟其中的档案。
/q 是不要它在删除档案或目录时,不再问我 Yes or No 的动作。
要删除的目录前也可以指定路径,如:
rmdir /s/q d:/temp/test
这意思是告诉计算机,把磁盘驱动器 D 的temp资料夹里面的test资料夹中的所有东西全部删除,同时也不要再问我是否要删除。

rd 是删除空文件夹

rd filename /s /q

/s 表示删除该文件夹(包括所有子目录) /q 不提示

 

在dos下删除文件夹或文件,先要确定文件夹或文件是否有特殊的属性,比如“系统”、“只读”、“隐藏”,如果有,去掉这些属性,命令如下
文件夹: attrib c:/windows -s -r -h  
文件:attrib -s -h -r c:/windows/autorun.inf
删除命令如下:
删除文件夹(空):rd c:/windows  
删除文件:del c:/windows/autorun.inf
注:如果是当前路径下操作,可以省略路径。如:rd 新建文件夹 或 del 新建文件.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