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访问权限,继承,super

来源:互联网 发布:阿里云cdn节点覆盖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19:57

1.java中没有指针,访问对象的成员只能通过"."而没有C++中的"->"

2.四种访问权限从高到低排列:   public  protect  友好(无修饰符)  private

(1)private:   只有在本类中创建该类的对象时,该对象才能访问其private成员(例如当main包含在该类中时,在main里创建的对象)

(2)友好:同一包中的某类中创建另一个类的对象时,该对象可以访问其友好成员;

(3)protect:同一包中的某类中创建另一个类的对象时,该对象可以访问自己的protect成员或某些继承来的protect成员(要求这些继承的protect成员的最早父类和本类在同一个包下):

友好和protect在继承方面的区别:友好类型只能在同一包下被继承,而protect可以在不同包下被继承

(4)public:  任何类的对象都可以访问自己的public成员

3.关于类的继承:

只有一个父类;

重写父类方法时不能降低访问权限

如想访问父类被隐藏的成员变量或被重写的方法可以使用super

4.super

(1)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

子类不继承父类的构造函数,所以如果子类要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则必须在子类的构造函数中用super(参数)调用,如果子类的构造函数中没有用super调用父类的某个构造函数则默认有super(),当父类定义自己构造函数时,JAVA不再提供默认的构造函数,因此为防止子类省略super时出错,在定义父类的构造函数时父类应当包含一个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2)在子类中用super操作被隐藏的成员:super.x或supe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