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日记(10)--关于延期的赔偿金的思考

来源:互联网 发布: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7 03:10
    我们在装修定合同的时候,谨慎些的话,都会定好工期,和交付时间,如果交付时间超期后,根据超期的原因来确定责任由哪方承担,并进行相应的赔偿.我今天要说的就是赔偿的金额问题.多少才好,怎么算法才比较合适,这个也是对双方来说,比较头痛的问题.据说有个人家,他们把延时的赔款定为10元/天,结果工期被拖了半年.我们算一下半年算180天,装修公司要赔偿1800元,这个数目不小,但是由于装修是个暴利的行业,时间就是金钱一点没错.目前的状况是活多人少,所以装修公司才敢这样明目张胆的拖,这1800的损失,多做一两家,早就能补回来了,就算是在结算的时候暗地多算些,这个损失也就补回来了.所以说这个对装修公司来说,他们是不会吃亏,他们是拖的起的.因此吃亏的只能够是我们业主.因此这个赔款的数额最好不要太低.当然太高也不好,因为这个风险是双方都要承担的,太高了,而还是延期了,装修公司可能会想方设法把责任推到我们这边,如果我们有不谨慎的地方,就会被钻到空子.    另一方面,我们作为业主来说,如果工程延期个3天5天的话,实际上是不会太计较的,我们更重视的是质量.我们之所以定这样一个赔偿数,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装修公司无限制的拖我们,一个工程被拖上个半年三个月,人的心都会被拖垮的,所以我们还是要重视这个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现在发生的还是挺普遍的.   那这个额度究竟多少为好呢?第一不能象挠痒痒一样,那起不到作用.而不能太高,不然装修公司估计心里也不乐意.起到敲山震虎的目的就够了,个人感觉在80--120之间比较合适.还可以加上这样一条,工程超过一个月以上不完工,这个数字翻倍,就是200元左右,这样赔偿金就有6000元,这个装修公司就不太敢拖了吧:)当然这个都要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好的,先小人后君子总比后来大家不开心要好.不知道朋友们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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