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面向对象设计的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mac air 连接小米盒子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6 05:55

面向对象设计的原则

SRP 单一责任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OCP 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LSP Liskov替换原则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基类型

DIP 依赖倒置原则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ISP 借口隔离原则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它们不可用的方法。借口属于客户,不属于它所在的类层次结构。

REP 重用发布等价原则重用的力度就是发布的力度。

CCP 共同封闭原则包中的所有类对于同一类性质的变化应该是共同封闭的。一个变化若对一个包产生影响,则将对该包中的所有类产生影响,而对于其他的包不造成任何影响。

CRP 共同重用原则一个包中的所有类应该是共同重用的。如果重用了包中的一个类,那么就要重用包中的所有类。

ADP 无环依赖原则在包的依赖关系图中不允许存在环。

SDP 稳定依赖原则朝着稳定的方向进行依赖。

SAP 稳定抽象原则包的抽象程度应该和其稳定程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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