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易错知识点整理

来源:互联网 发布:行政审批窗口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6 12:08

1.super和this关键字:在子类构造方法中使用super()显示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必须写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则编译不通过;) this()和super()不可以同时出现在一个构造函数中;this()和super()不可以在static环境中使用,无论是static方法和static语句块。

2.java继承只允许继承一个父类,可以实现多个接口。

3. hasNext不是Object的方法。

4.多态经过继承体现。

5.抽象类没有构造方法,且必须经过继承才能实例化,子类需要实现父类的所有抽象方法。

6.final定义的变量只允许赋值一次,且必须在定义时直接赋值。

7.在try-catch-finally语句块中,try可以单独与finally一起使用。

8.

Import java.io.*;Public class B{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args){        int i=12;        System.out.println(i+=i-=i*=i);}}
运行结果为 -120

9.switch可以作用在string byte,long不可以(实际支持byte和long) 

10.一个”.java”源文件中可以包含多个类(不是内部类),但主类必须和文件名一样,如果右public,必须是同名的,且public类不能超过一个。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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