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的发行权

来源:互联网 发布:js旋转木马ie9支持吗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10:29

        作为非金融专业的读者,可能需要反复阅读以下的内容,才能完全理解美联储和银行机构的“造钱过程”。这是西方金融业最核心的“商业机密”。
  由于美国政府没有发币权,而只有发债权,然后用国债到私有的中央银行美联储那里做抵押,才能通过美联储及商业银行系统发行货币,所以美元的源头在国债上。
  第一步,国会批准国债发行规模,财政部将国债设计成不同种类的债券,其中一年期以内的叫做T-Bills(TreasuryBills),2-10年期的叫T-Notes,30年期的叫T-Bonds。这些债券以不同的频率在不同的时间里,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拍卖。财政部最后将拍卖交易中没有卖出去的国债全部送到美联储,美联储照单全收,这时美联储的账目上将这些国债记录在“证券资产”(SecuritiesAsset)项下。
  因为国债由美国政府以未来税收作为抵押,因此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可靠的资产”。当美联储获得了这一“资产”之后,就可以用它产生一项负债(Liability),这就是美联储印制的“美联储支票”。这是“无中生有”的关键步骤。美联储开出的这第一张支票背后,没有任何金钱来支撑这张“空头支票”。
  这是一个设计精致和充满伪装的步骤,它的存在使政府拍卖债券时更加易于控制“供求”,美联储得到借钱给政府的“利息”,政府方便地得到货币,但又不显露大量印钞票的痕迹。明明是空手套白狼的美联储,在会计账目上竟然是完全平衡的,国债的“资产”与货币的“负债”正好相等。整个银行系统被巧妙地包裹在这一层外壳之下。
今天,美国国债总数约为10万亿美元,每年单是利息支出便接近4000亿,约占财政收入的17%。去年有人估计,到2009年初,美国国债将突破10万亿元,今天,装在纽约时报广场的13位数的“国债数字钟”已经提前“爆灯”。


    在巨大的债务压力之下,华盛顿总统于1792年签署了中央银行授权,有效期20年。这就是第一合众国银行,总股本1000万美元,私人拥有80%,美国政府拥有20%。在25人组成的董事会中20人由私人股东推举,5人由政府任命。1811年第一众国银行到期,美国政府否决了授权延期的议案。
  此后,1812年爆发了美国与英国的战争,持续三年的战争增大了美国的财政压力。1816年,第二合众国银行成立,同样得到了20年的营业授权,总股本3500万美元,仍然是80%由私人占有,20%属于政府。1832年美国总统杰克逊否决了第二合众国银行延期的议案。
    作为1913年成立第三任中央银行,美联储显然有不同之处。首先它没有国家银行那样冠冕堂皇的名字;其次,它的总部设立在政治中心华盛顿,并且拥有12家地区分支机构,政府拥有主席和理事的提名和任命权。另外的两个不易观察的区别,一是政府已经不再拥有前两任央行那样20%的股份;二是美联储法案里根本没说授权期限问题,人们不再需要为了授权期限到期而再去争吵。


 
    第一,前两个合众国银行存在的时间都极为短暂,缘何美国的中央银行时废时立?回答这个问题,涉及美国的货币发行权问题。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章第八节,"国会拥有货币的制造和价值规定的权力。"这就是说,美国货币的发行权在美国国会,但中央银行法案却将这一权力赋予了私有的中央银行。
  国会拥有货币发行权,但没有授权国会转让发币权给任何私人银行。这就成为讨论美国私有央行问题的核心。
  被市场称为"美元"的纸片,在本质上只是联邦储备券,它对应的是美国政府对美联储的债务,这是美国货币发行的本质。
  我们惊讶于以上的事实,并有如下诸多的疑问。
  第一,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拥有货币发行权,而由私有的美联储来执行货币发行权,是否在本质上符合美国宪法?这个问题的争论曾经导致第一、二合众国被关闭,这意味着这种讨论不是没有价值。
  第二,一家私人机构拥有货币发行权,并且是仅有的拥有了货币发行权,这种垄断性质对金融市场乃至全球金融市场意味着什么?美联储与华尔街巨头之间是怎样的关系?有没有什么幕后不为人知的东西?
  第三,在美元本位之下,美联储不仅是美国的央行,甚至还是全世界的央行,但没有任何国际机构对美联储的行为进行监管,私有本质对美联储在全球金融市场上发挥作用有没有影响?
  在这方面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是美联储停止公布货币供应量M3数据。M3是美国最广义的货币定义,它代表了美国所发放的所有美元,包括流向国际市场的美元,这个数据是对美联储如何迅速地创造新货币的最好描述。然而,美联储却不痛不痒地草率地停止了公布这个重要数据。
  坦白地说,关于美联储的私有性质,以及这种性质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我们还知之甚少。但我们觉得有必要发起这样的讨论,抛砖引玉,让更多有识之士参与到讨论中来。
  当今正处于国际金融体系的调整期,我们相信,明确美联储的私有性质,明确美国货币发行的本质,将有助于我们认清国际金融市场的本质,以及参谋国际金融体系的前进方向。

林肯与绿币
南北战争爆发以后,林肯拒绝了罗斯柴尔德及其美国代理人利息高达24%~36%的金融绞索,转而授权财政部发行自己的“美国政府券”(United States Notes),又称绿币。1862年2月通过的《法币法案》(Legal Tender Act)授权财政部发行1.5亿绿币,随后又于1862年7月和1863年3月,再度授权财政部发行1.5亿绿币。在内战期间,绿币总共发行了4.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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