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中国”很给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来源:互联网 发布:软件开发分工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6 05:34
自从“微软中国”在其网站上公布“黑屏计划”以来,遭到了国人的强烈反响,要求追究“微软中国”“黑屏计划”为刑事犯罪的呼声高涨。今天CCTV4早间新闻节目在北京采访了公安部及有关律师,一致声称:“黑屏计划”构成了刑事犯罪。而,在登陆“微软中国”的网站,“黑屏计划”的声明已经被悄悄的撤销。 

  好在,“微软中国”的“黑屏计划”并没有实施。国人,也多过了一劫。但是,这件事情,应该值得我们国人深思。我想,这一事件,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反省: 

第一。权利,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权利,是在斗争中获取的。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没有人会主动的给我们免费的午餐。每一个人的权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奋争才能够得到。当然,作为中国来说,法律或许是不完善;国人和政府,或许是法律意识不强。那些个自以为是的什么公司,总是以为自己聪明的很,所以,想着法来寻找中国的弱点,而后加以利用。或者是威胁,或者是打击,等等。但是,作为国人的一份子,我们都有擦亮眼睛,维护自己和国家尊严的权利。这不有我想起前一些年的一件事情-----日本的东芝笔记本电脑事件。我记得好像是这种笔记本电脑可以自动的燃烧。但是,就是对于此一事件,日本东芝公司对于中国的消费者和美国的消费者,采取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式。日本东芝公司对于中国的消费者,采取了维修的方式。日本东芝公司说:中国的《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于产品质量缺陷,处罚的很轻。所以,日本东芝公司只同意把中国消费者的笔记本电脑进行维修了事。而后,虽然,中国的消费者有意见,但也没有其他的办法。而对于美国的消费者,日本东芝公司却选择了主动赔偿10亿美元。日本东芝公司说:在美国,陪审团对于产品质量缺陷的惩罚性赔偿可能高达数十亿美元。这就是两个标准的问题。这两个标准的产生,在于受害国的司法过程和法律的威慑力。“微软中国”的“黑屏计划”,其实,也是看客下菜的结果。难道在西方国家就不存在“盗版问题”吗?为什么“微软中国”没有对西方国家的电脑用户宣称实施“黑屏计划”?难道中国今天的“盗版问题”比几年前的“盗版问题”更严重吗?为什么几年前“微软中国”没有实施“黑屏计划”?这些个问题的简单疑问,其实,已经能够把“微软中国”的动机揭穿。“微软中国”其实在试探中国的国人,在试探中国政府对于“微软中国”的态度。因为,“微软中国”是世界性的大公司。所以,“微软中国”给我们上了一课。政府,应该在第一时间对于公然挑战中国法律的人和公司,不管他是多么的强势,都要给以当头棒喝!国人,应该在第一时间对于侵犯我们权利的行为给以强烈的抨击。天上不会自动掉下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权利,是从斗争中争取的,不是别人赐予的。 

第二:政府对于国人,应该互动。任何一个强大的国家,他之所以强大,都离不开国人的支持。如果一个政府的决策,没有强大的民意的支持,那么,这个决策,肯定不能很好的贯彻。如果国人的民意,没有政府的互动,再好的民意,也会“雷声大,雨点小”,到头来,都会不了了之。民意的失望,最终会损害政府的权威。只有政府和民意的互动,国家的事情才能够办的更好。虽然,这一次“黑屏计划”,没有政府明确的表态,但是,CCTV4的早间新闻对有关人士的采访,说明政府已经认为:“黑屏计划”构成了犯罪预备。这就给国人吃了定心丸。但这种行为,仍然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说明:政府还没有很好的和国人的态度形成很好的互动。 

第三:“黑屏计划”里隐藏着汉奸。个中情由,我不再多说。但我想,作为微软的总部来说,绝对想不出来“黑屏计划”这样的阴招。因为,毕竟美国是一个多么法治的国家。他们知道:打击违法和犯罪,也需要合法的手段。因为,这是思维的惯性之必然。而对于“微软中国”来说,毕竟有靠美元过活的所谓国人充当的白领。而只有这些“假洋鬼子”才能用更阴的招数来对付国人。就像是警察以查找看A片而破门而入一样。为了打击违法,他就选择了更加违法的手段。所以,在这次“黑屏计划”中,汉奸应该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第四:部分国人,显然是陷入了非法律的误区。部分国人认为:中国的电脑用户存在着盗版的情况,虽然“黑屏计划”手法不合适,但是,情有可原。其实,这种认识是一种极端错误的想法。我们不能提倡“以暴制暴”“以违法对付违法”。电脑用户是电脑用户的终端,打击盗版是对的,但是,打击盗版必须要有合法的手段。就像是对于盗贼,即使明知盗贼的家在哪里,但是,如果搜查的话,搜查者也应该有法律授权的《搜查证》。这就是严格的法律程序。只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才能保护我们每一个人,才能保护我们的权利不受非法的侵害。我记得,在前一个阶段,也同是新浪论坛探讨学生打死小偷的事情。这是一样的问题。小偷偷了自行车,人群就把小偷打死,同样是违法行为。小偷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打死小偷的人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才是法治!剥夺人的生命的权力在于法律,打击盗版的权力一样在于法律。只有建立起良好的法治秩序,只有一切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才能保护人人的权利。通过这一事件说明,政府的法治意识还不到位,国人的法治意识更差。当一切都抛弃法律的时候,那么,梁山好汉的“劫道行为”必然会有天大的理由。其实,想一想那些“被劫道者”,他们的受害有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