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献笔记:汇率政策新共识与“”中间制度消亡论“”

来源:互联网 发布:数据库设置主键的语句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6 03:50

本文献是《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15期(总第1687期)的文章,作者是张志超。
一、国际学术界焦点的转变
90年代之前,观点集中在名义锚理论以及由此形成的汇率锚政策。
新兴市场国家的危机,转变了学术界的观点。
新兴市场国家或新兴经济体,一般指发展中国家中与国际金融市场有密切联系的国家或经济体。
公认的危机原因:在国际资本流动高度发达的情况下,这些国家实行的钉住汇率制度有问题。
在这一背景下,对新兴经济体的汇率政策产生了“新共识”。
1.实行固定汇率,把汇率作为一种名义锚的政策会造成实际汇率的升值。因此,这只应当作为一种短期的、过渡性的措施。
2.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采用汇率名义锚政策,都应同时准备好一个“退出战略”。
3.汇率高估的代价非常昂贵,并且是近期一些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为此,必须研究和明确界定汇率到底是否高估的判断方法。
4.长期而言,可调节的盯住汇率制度是不稳定的,易引起危机。因此,各国应或者选择浮动汇率,或者选择超级固定的汇率制度(如货币当局制度和美元化)。
二、中间制度消亡论
“中间制度消亡论”的要点,唯一可持久的汇率制度是自由浮动制,或是具有强硬承诺机制的固定汇率制(如货币联盟、货币局制度或完全的美元化)。
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型汇率制度,包括“软”钉住汇率制如可调节的钉住、爬行钉住、幅度(目标)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制等正在消失或应当消失。
因此,未来各国将不是选择完全自由的浮动汇率制,就是选择“硬”钉住汇率制。由于中间制度消亡,形成所谓“空缺的中部”。因而这一理论,又称为“两极汇率制度论”或“中空汇率制度理论”。
中间制度消失论还有一个解释,当一些国家采取钉住汇率制并发现有问题后,往往由于政治原因而必须等待很长的时间才能调整汇率,或改变其汇率制度,但这时已经太晚了,损失已经造成,所以“中间制度”代价太大
中间制度消失论争议最大。
汇率选择并不是一次性的。各国经常自愿或非自愿地改变其汇率制度。汇率制度的转型,也可能是由于决策者或公众的偏好发生变动的原因。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发育良好的金融市场和机构,实行自由浮动并不可行,故其汇率制度转换,实际常变动于不同的中间制度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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