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js面向对象特性的理解

来源:互联网 发布:部落冲突城墙升级数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06:16
一、对象和类型
js中一切皆对象,对象即类型(函数对象可模拟class),类型即对象(class是函数对象模拟的),对象可分为两类:实例对象、原型对象:
1. 实例对象
即某一类型(class)的具体实例(instance),函数对象也属于实例对象;

2. 原型对象
即描述类型信息的对象(prototype),函数也是一种类型(function型),类比Array、String等。定义一个函数时,js引擎会自动创建一个函数对象,constructor也是一种函数对象(内部使用了this指针);


二、模拟class
1. 定义一个函数,函数名可看做类名(对象即类型);
2. 函数内部通过this指针,定义类的实例方法和实例属性,函数可看做类的constructor;
3. 通过函数对象的prototype属性(原型对象),定义类的静态方法和静态属性;
4. prototype自动包含一个constructor属性,默认值为所属函数对象;
5. 使用"new constructor(arg)",可创建类的实例对象;

说明:
1. js本身是一种面向过程的动态语言,由语法、内置类型(含函数类型)、动态对象等组成,可以自定义对象(object),但不能自定义类(没有class);
2. js提供了一些特性,包括new、this、prototype、__proto__、constructor等,利用自定义对象可模拟class,大致过程如下:
2.1 constructor相当于一个模板方法,负责为一个空的传入对象,添加统一的属性和方法;
2.2 空的传入对象通过this指针引用;
2.3 new是js提供的一个重要关键字,负责创建空对象、调用constructor、将函数对象的prototype属性赋值给空对象的__proto__属性;
2.4 实例对象可以直接访问其实例属性__proto__的方法和属性,相当于通过点方法可以直接访问类的实例方法和属性,也可通过__proto__属性间接访问;
2.5 函数对象不可直接访问其实例属性prototype的方法和属性,相当于不能通过类名直接访问类的静态方法和属性,但通过prototype属性可间接访问;
2.6 整个模拟过程中,class的实例对象本质上是一个普通对象,通过后续一系列的初始化操作(constructor、new等)具备了class对象的特征;
3. 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模拟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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