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序的基本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centos7 yum安装git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29 18:49

1、Java程序必须以类的形式存在,类是Java程序的最小程序单位
2、如果某个类能被解释器执行,则该类中必须包含main方法,并且main方法必须被public static void修饰,且main方法的形参必须是字符串数组类型(String[] args)
3、一般来说,java程序源文件的主文件名是随意的,但是如果Java程序源代码中定义了一个public类,则该源文件的主文件名必须与该public类的类名相同,故一个Java源文件中最多只能定义一个public类
4、为了提高可读性,一般建议:一个java源文件只定义一份类,不同的类使用不同的源文件定义

—-以上内容来源于李刚老师的《疯狂JAVA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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