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餐厅门店经营数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12:32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
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如果一个类负责多个职责,实现多个功能,当其中一个功能需要修改时,就可能导致其他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功能发生故障,不利于扩展、维护。


问题由来:
类T负责两个不同的职责:职责P1,职责P2。当由于职责P1需求发生改变而需要修改类T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本运行正常的职责P2功能发生故障。
优点:
1)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 
2)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3)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是必然的,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2. 里氏替换原则
问题由来:有一功能P1,由类A完成。现需要将功能P1进行扩展,扩展后的功能为P,其中P由原有功能P1与新功能P2组成。新功能P由类A的子类B来完成,则子类B在完成新功能P2的同时,有可能会导致原有功能P1发生故障。


解决方案:当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类B继承类A时,除添加新的方法完成新增功能P2外,尽量不要重写父类A的方法,也尽量不要重载父类A的方法


里氏替换原则通俗的来讲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它包含以下4层含义: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3. 依赖倒置原则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问题由来:类A直接依赖类B,假如要将类A改为依赖类C,则必须通过修改类A的代码来达成。这种场景下,类A一般是高层模块,负责复杂的业务逻辑;类B和类C是低层模块,负责基本的原子操作;假如修改类A,会给程序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解决方案:将类A修改为依赖接口I,类B和类C各自实现接口I,类A通过接口I间接与类B或者类C发生联系,则会大大降低修改类A的几率。


依赖倒置原则的核心思想是面向接口编程,不要直接对类进行依赖,通过实现共同的接口,来进行调用,原来调用类B的,现在只需要把调用代码交给接口执行,而传入参数为类C,就行,不需要修改类A的代码,就能实现不同的功能,只需要将创建类C去实现共同的接口就可以了,大大提高了系统的扩展性和维护性


4. 接口隔离原则
定义: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问题由来:类A通过接口I依赖类B,类C通过接口I依赖类D,如果接口I对于类A和类B来说不是最小接口,则类B和类D必须去实现他们不需要的方法。
解决方案:将臃肿的接口I拆分为独立的几个接口,类A和类C分别与他们需要的接口建立依赖关系。也就是采用接口隔离原则。


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也就是说,我们要为各个类建立专用的接口,而不要试图去建立一个很庞大的接口供所有依赖它的类去调用


采用接口隔离原则对接口进行约束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接口尽量小,但是要有限度。对接口进行细化可以提高程序设计灵活性是不挣的事实,但是如果过小,则会造成接口数量过多,使设计复杂化。所以一定要适度。 
为依赖接口的类定制服务,只暴露给调用的类它需要的方法,它不需要的方法则隐藏起来。只有专注地为一个模块提供定制服务,才能建立最小的依赖关系。 
提高内聚,减少对外交互。使接口用最少的方法去完成最多的事情。


当一个接口需要实现的太多,就将接口拆分为几个独立的接口,不同的实现类实现不同的接口,这样就是接口分离,避免的实现类去实现不需要的方法


5. 迪米特法则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问题由来: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越密切,耦合度越大,当一个类发生改变时,对另一个类的影响也越大。
解决方案: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 通俗的来讲,就是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


当一个对象跟另一个对象没关系时,不要将他们相关联,解耦。
迪米特法则的初衷是降低类之间的耦合,由于每个类都减少了不必要的依赖,因此的确可以降低耦合关系。但是凡事都有度,虽然可以避免与非直接的类通信,但是要通信,必然会通过一个“中介”来发生联系,例如本例中,总公司就是通过分公司这个“中介”来与分公司的员工发生联系的。过分的使用迪米特原则,会产生大量这样的中介和传递类,导致系统复杂度变大。所以在采用迪米特法则时要反复权衡,既做到结构清晰,又要高内聚低耦合。


6. 开闭原则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问题由来: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变化、升级和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重新测试。
解决方案: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其实,我们遵循设计模式前面5大原则,以及使用23种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循开闭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对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好了,设计出的软件自然是符合开闭原则的,这个开闭原则更像是前面五项原则遵守程度的“平均得分”,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好,平均分自然就高,说明软件设计开闭原则遵守的好;如果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不好,则说明开闭原则遵守的不好。
开闭原则无非就是想表达这样一层意思: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因为抽象灵活性好,适应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可以基本保持软件架构的稳定。而软件中易变的细节,我们用从抽象派生的实现类来进行扩展,当软件需要发生变化时,我们只需要根据需求重新派生一个实现类来扩展就可以了。当然前提是我们的抽象要合理,要对需求的变更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才行。
尽量不要动老代码,




总结:前面说的5项原则,恰恰是告诉我们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的注意事项而已:单一职责原则告诉我们实现类要职责单一;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不要破坏继承体系;依赖倒置原则告诉我们要面向接口编程;接口隔离原则告诉我们在设计接口的时候要精简单一;迪米特法则告诉我们要降低耦合。而开闭原则是总纲,他告诉我们要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如何去遵守这六个原则。对这六个原则的遵守并不是是和否的问题,而是多和少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般不会说有没有遵守,而是说遵守程度的多少。任何事都是过犹不及,设计模式的六个设计原则也是一样,制定这六个原则的目的并不是要我们刻板的遵守他们,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对他们的遵守程度只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就算是良好的设计。




学习设计模式的理由:
1.复用解决方案: 通过复用已经公认的设计,能够在解决问题时取得先发优势.避免重蹈覆辙.您是是否也有类似疑虑:几个项目下好像解决方案大体可以公用.但是就是没有总结.工作好像一直在重复
2. 确定通用术语: 开发中的交流和协作都需要共同的词汇其础和对问题的共识.如果交流双方都学习过设计模式交流起来就会十分的舒服.不知道你有没有想表达又表达不清楚的设计思路,或者自己表达得明白但对方又误解了你的意思了呢?看了设计模式你也许可以找到你想要的答案
3. 改善团队的沟通和个人学习.一个团队一起学习设计模式,有助于团队战斗力的提高.
4. 代码更易于修改与维护. 因为设计模式都是久经考验的解决方案,它们的结构都是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的.善于应对变化.

5.学习模式后,就算不用模式中的方法.也会更好的采取更好的策略去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