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设计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收银机什么软件好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8 00:14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简称SRP),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

2.开放-封闭原则(The Open-Closeed Principle,简称OCP),是说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

对于扩展是开放的(Open for extension) 对于更改是封闭的(Closed for modification)

开放-封装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的核心所在。遵循这个原则可以带来面向对象技术所声称的巨大好处,也就是可维护、可扩展、可复用、灵活性好。开发人员应该仅对程序中频繁变化的那些部分做出抽象,然而,对于应用程序中的每个部分都刻意地进行抽象同样不是一个好主意。拒绝不成熟的抽象和抽象本身一样重要。

3.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简称DIP,A.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俩个都应该依赖抽象。B.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4.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简称 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合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

5.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简称LoD)也叫最小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 简写LKP如果俩个类不必直接通信,那么这俩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迪米特法则首先强调的前提是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成员的访问权限。

迪米特法则其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小,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波及。

6.合成/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简称CARP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类继承。

CARP的好处是:优先使用对象的合成/聚合将有助于你保持每个类被封装,并被集中在单个任务上。这样类和类继承层次会保持较小规模,并且不太可能增长为不可控制的庞然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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