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难点分析及对策研究

来源:互联网 发布:cpu一键超频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21 14:36


为更好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等有关要求,国家又制定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管理办法》是专门针对信息资源共享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和要求,而《实施方案》的出台,有望解决困扰我国政务信息化发展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从根本上改变“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的局面,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治理更有效,让人民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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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的难点分析


(一)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缺乏统一规划





当前我国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建设分散,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各地区各部门建设的信息资源分布在各系统数据库中,信息资源分布碎片化,维护更新缺乏统一管理,查询定位效率低。同时,我国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少,各地区各部门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和标准约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政府之间采用的数据标准和分类方法五花八门,极大增加了数据共享的时间和成本。


(二)政务服务平台不统一,业务难协同




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服务缺乏统一平台。目前,各级政府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系统有的以办公业务系统为主,有的侧重专业应用服务,也有的提供信息资源服务,但还不能满足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服务的需求。在国家层面,信息资源共享以点对点数据交换、数据报送或门户网站的数据公布等方式为主,尚未建设统一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利用服务平台。


(三)政务服务信息不共享,数据难应用




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缺乏共享机制。目前,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机制在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数据公开等方面存在不足。实际应用中,需要的信息可能分布在不同部门,虽然部分地区部门已形成局部范围内的数据交换共享机制,但尚未形成大范围的信息资源普遍共享应用。


各层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不同源、信息分散、难以共享问题严重。各个部门的信息化系统往往只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开发建设,而对与其他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考虑不足,政务数据资源呈现“纵强横弱”的现象,即只能在本部门条线内上下贯通,却无法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横向共享,重复采集、一数多源、数据打架的情况十分普遍。各级政府部门占据着全社会 80%的信息资源,长期以来由于缺少有效的开发与管理,政府的信息资源散落在各个独立的政府部门,既没有作为资源开发,也没有让这些宝贵的信息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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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几点思考



首先,要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服务机制。

一方面建立信息资源共建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协调联络、任务分工、考核评价等方面制定健全的工作机制,协调好部门关系,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围绕数据建设、管理等内容,有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监督考评,保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顺利开展。

另一方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机制。从权限管理、维护更新和服务模式等方面制定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机制,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共享服务机制。


其次,要加强共享支撑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建设我国电子政务内网政府系统业务网,进一步提升我国电子政务外网的服务能力,为各类政府专网应用迁移和网络对接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支撑。

二是加快建设完善我国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逐步构建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为各类政务信息实现汇聚交换和互认共享提供便捷高效的平台支撑。

三是加快推进我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建设,为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打造“公共服务窗口”。


最后,要构建政务信息共享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息资源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目录分类与管理、共享交换接口、共享交换服务、多级共享平台对接、平台运行管理、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推动标准试点应用工作。研究制定统一信息资源分类指标体系。信息分类对数据组织管理和服务具有重要作用,是数据交换和共享的保障。


目前,信息资源分类方式众多,任何单一的信息资源分类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不能满足所有信息资源的分类需要。因此,应加紧研究制定统一信息资源分类指标体系,在梳理内部信息资源,掌握信息总体情况的同时,也要提出分类依据、原则,汇集形成统一信息资源分类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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