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来源:互联网 发布:八纵八横 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1 07:26

公司治理5大基础
1.普通法的公平概念被引入
普通法系-也叫海洋法系,或者英美法系。
举例来说,在英美两国的法院,真正形成判案决断的不是法官,而是陪审团。-老百姓的价值标准来定罪。这个社会的公平,取决于全社会所有百姓的一种对于公平的认知。
马克思《资本论》完成8年以后形成这种平等观念

大陆法系-欧洲及亚洲国家
如犯罪走在法规之前,很难判刑。中国是一个大陆法系的国家,必须依法判案,没有法规在前,就无法判案。(银广厦事件)


2.信托责任
这种对于股东没有什么保护措施,,而仅仅依赖经理的“信托责任”来维系公司法杖。信托责任在英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就连今天的英国股票市场也几乎是以信托责任作为监督主体。


3.严刑峻法以保障公平
美国除了继承英国普通法的平等精神之外,后续的法律依然受到马克思学说的冲击,而逐渐引入政府严刑峻法以保证公平推行的观念。
马克思主义清楚的指出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要法杖必定要剥削剩余劳动价值,所以《资本论》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是对立的,美国1890年颁布《反托拉斯法》(antitrustlaw),因为美国大家族实际上是很多信托基金的持有者,因此上法实际是反信托基金法,也就是反大家族法。反大家族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既得利益者的问题,而且还包括一个资本家的理念。所以欧美各国不但在法律层面上,例如普通法寻求一个马克思所追求的公平,同时拟定法律,化解资本家及劳动者之间的矛盾

4.严刑峻法以保证信托责任的推行
美国政府除了通过AntitrustLaw限制大家族之外,其采取的更进一步的措施是要让社会大众变得更加富足以化解矛盾(资本家与劳动者的矛盾)。怎么才能让社会大众变得更加富足?那就是从1932年开始推行的一系列眼里的监管法律,即用严刑峻法来发挥股票市场的财富再分配功能。当时,美国政府提出了股票市场的正确思维,所谓股票市场就是全社会集资,把资金交给最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经营。社会大众怎样才知道他最有能力?职业经理人就必须披露正确的信息,这个时候,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非常重要了。政府必须确保职业经理人所披露的信息是真是的,而且必须确保这个人有一种责任感,即信托责任。就是说你一旦成为职业经理人,你就有责任要把工作做好,你就要替股东创造财富。美国政府通过证券交易委员会严刑峻法地监管,确保他所披露的信息都是真的,如果有假,则严惩不贷,如安然倒闭,五大会计师行的安达信也倒闭,合伙人自杀,,世通会因为一个小事件而受到严惩的原因。

5.社会主义式的民主制度
“信托责任”慢慢地影响到欧洲各国。欧洲经合组织各成员国的法院基本接受了“信托责任”的概念,但如何执行与处惩因国而已。
英美的信托责任概念目前以保护小股民为主。
其他欧洲走入了完全不同于英国的治理结构。
原因是:
美国更注重的是个人主义的发挥,也就是个人主义的民主制度;
而欧洲国家则逐渐进入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
这两个主义对公司形态而言有很大的冲击作用。
欧洲大陆国家由于重视社会主义,因此经济政策的实行,很多时候必须考虑到劳工的福利问题。
对经理人而言,他们需要的可能是:
1.扩大公司规模
2.减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风险以免自己受到波及
3.先使用股本金同时尽量不要进行风险大的公司重组。
这些思维和股东利益冲突,但是劳工所追求的却类同于经理人所追求的。如
1.扩大公司规模 -得到更多升迁及涨薪机会
2.减少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风险以免自己受到波及-影响工作稳定性
3.先使用股本金同时尽量不要进行风险大的公司重组。-影响工作稳定性
-欧洲大陆国家的政府是民选的政府,因此对于劳工手中的选票就格外重视。因此,各国政府在考虑经济政策时,不论是保守党或者劳工党都必须以劳工的利益为主,而不是以资本家的利益为主。在劳工与政府的双重压力下,经理人慢慢的走向劳工一边,而逐渐偏离股东的利益,这导致的结果就是代理成本大幅增加(AgencyCost).而欧洲国家为了保持劳工阶层的稳定,他们对于激励合同(包括公司兼并等等),透明的会计系统的兴趣不大,甚至立法禁止。如此更扩大了经理人与股东的距离,进而提高了代理成本。
-美国的制度就不太一样,美国移民政策造成民众具有流动性,多样性及推崇个人主义的精神特质。公司股东,经理人与劳工之间仅存在合同关系,缺少忠诚关系。而管理人员的表现也受到市场的客观评价。如果公司不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导致经营不善,市值大跌,则可能被其他公司恶意收购,经理人会遭到解聘。就英美两国而言,这种收购行为有效的加强了公司的治理,从而保护了小股民。而且由于个人主义的极端蔓延,美国劳工对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思维也较容易接受。由于代理人与股东追求利润极大化的思维类同,因此代理成本大幅减少。
而这两个区域(美国与欧洲大陆)代理成本的高低塑造了股权分散以及股权集中的温床。
-欧洲大陆的上市公司,必须有一个大股东能随时监督经理人,否则由于经理人与劳工或政府的思路太接近,而无益於股东的利益。这种环境必然慢慢孕育出股权集中的企业。
-而美国就不同,美国企业代理成本低,而且美国实行严刑峻法以保护股民利益,并对家族企业大加鞭挞以减少垄断,希望建立一个自由竞争的经营环境。如美国司法部利用《反垄断法》控告微软。
在20世纪,美国很多大家族隐姓埋名纷纷成立信托基金(trust)以遥控企业。所以美国的《反托拉斯法》的英文是Anti-TrustLaw,此种压力下,私营企业家族希望上市套现,而且由于代理成本很低,每单位资产市值必然较高,这更增加了企业上市的诱因。此外由于代理成本低,小股民也愿意进场,因为他们本身不需要监督代理人,外在环境会纠正经理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因此形成了股权分散的温床。

-亚洲国家的股权也是集中的。欧美各国发展现代化企业的时候,大概是二战前后,亚洲各国基本上还是荒芜一片,制度落后,政府腐败,盗匪横行,贪官污吏遍地,民不聊生。在这种落后的制度下,最有效率的企业一定是股权集中的家族企业。家族可以通过家族网络共同经营,贿赂官员,保护企业以及组成联盟抵御外侮。因此亚洲各国自然地形成了家族企业。欧洲各国的股东有着信托责任,因此二股东常常会反对大股东,从而保护了小股民。但在亚洲各国,大股东,二股东会联合起来坑害小股民。这种家族企业上市后,他们所在乎的仍然是自己家族的利益,因此各家族会联合起来图利,剥削小股民。这也正是亚洲家族企业上市的重要目的。
日本例外,日本的企业结构更类似于欧洲大陆国家。是由于日本虽然和英美日等国的情况不同,没有政府的监管。但是日本人却有着一种不同的信托责任,那就是日本人对工作认真的态度。每一位日本人都想在本分内把自己的责任尽到最好。日本经理人最重视的还是劳工的利益,因此日本的代理人成本也很高。

关于中国

适应中国国情的,是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通过政府的干涉以严刑峻法的理念推动公平和信托责任的确立

 

注:代理人成本 别人做事总不可能有你好,既不可避免,只能尽量减少,方法一是预算,二是完善的制度流程体系,且体系也不是照抄书本,而是经过不断试错,累计无数成功经验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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