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会计凭证

来源:互联网 发布:windows黑屏激活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16 18:16

一、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帐薄的依据。

任何会计凭证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的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作为距离的依据。并非所有的原始凭证都是记帐的依据。

二、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方法之一,是会计核算的出事阶段和基本换机,是一项重要的记出性会计工作。其主要体现有以下三个方面;

1.         记录经济业务,提供记帐依据。

2.         明确经济责任,强化内部控制。

3.         监督经济活动,控制经济运行。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会计凭证按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划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三、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原始凭证。他是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和重要依据,原始凭证的资料决定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科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按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是,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确得的原始凭证,如采购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来的各种结算凭证,对外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收据,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车船票等。

2.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有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执行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如料单,领料单,产品出入库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折旧计算表等。

四、原始凭证

(一):按照填制手续及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一次凭证、累积凭证和汇总凭证

1.         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只记录一笔经济的原始凭证。

2.         累积凭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记录发生的同类型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

3.         汇总凭证:本质上也是原始凭证。也称原始凭证汇总表。指一定时期内反映经济业务内容相同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按照一定标准综合填制的原始凭证。

(二):按照格式不同,可以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1.         通用凭证是指由有关部门统一印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具有统一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凭证。可以某个地区,某一行业,也可以全国通用。

2.         专用凭证是指由单位自行印刷、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三):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1.         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

2.         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必须一致。

3.         接受原始凭证单位名称:通常为付款方的名字。

4.         经济业务内容(含数量,单价,金额等)

5.         填制单位签章。

6.         有关人员签章

7.         凭证附件

注:并非所有的凭证都有这些内容,如车票就没有接受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

(四):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

1.         记录要真实

2.         内容要完整

3.         手续要完备

4.         书写要清楚,规范

5.         编号要连续

6.         不得涂改、刮擦、挖补。

7.         填制要及时。

五: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

1.         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2.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

3.         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

4.         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

5.         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

6.         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六:不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         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入帐。

2.         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在半年正式会计手续。

3.         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此负责人不等于法人代表,因为有的公司是没有法人代表的。

 
七: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又称记帐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他是登记帐薄的直接依据。

记帐凭证是介于原始凭证与帐薄之间的中间环节,是登记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的依据。

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同属于会计凭证,但二者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         原始凭证由经办人员填制,而记帐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出纳人员不能兼管填制原始凭证。

2.         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的,而记帐凭证则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

3.         原始凭证仅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而记帐凭证则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编制。

4.         原始凭证是记帐凭证的附件和填制价值凭证的依据,而记帐凭则是登记帐薄的依据。

(二):按内容分类:

1.         收款凭证,现金收款和银行存款的收款凭证。是出纳人员根据库存现金收入与我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专用凭证。

2.         是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是出纳人员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专用凭证,作为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等有关账户的依据。在一笔业务里同时涉及到收付款的业务时一般以贷方科目为准编制付款凭证。

3.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距离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

(三):按照填列方式分类:

1.         复式凭证也称多项记帐凭证,将一笔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帐凭证中反映的一种凭证。反映了经济业务的账户对应关系,有利于检查会计分录的正确性,但不便于会计岗位上的分工记帐。

2.         单式凭证也称单项记帐凭证,是指每一张记帐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帐凭证。便于分工记帐,便于按会计科目汇总,但一张凭证不能反映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全貌,不便于检验会计分录的正确性。

(四):记帐凭证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或要素:

1.         记帐凭证的名称,分为收付款和转账凭证。

2.         填制记帐凭证的日期

3.         记帐凭证编号

4.         经济业务事项的内容摘要

5.         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及其记帐方向

6.         经济业务事项的金额

7.         记帐标记

8.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9.         会计主管、记帐、审核、出纳、制单等有关人员签章。

(五):记帐凭证的编制要求:

1.         记帐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         记帐凭证应连续编号

3.         记帐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4.          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5.         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指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费用应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保存原始凭证的主办单位(付款多的单位)开始给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支出的单位的证明。在本质上也是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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