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租赁万套社会房源作公租房 租金比市价低20%

来源:互联网 发布:港澳台电视直播软件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01:11

  西安市首个公租房项目——蓝博公寓位于西三环南延伸线,以45平方米小户型为主,不仅外观漂亮,小区内环境也优美。记者

  西安市首个公租房项目——蓝博公寓位于西三环南延伸线,以45平方米小户型为主,不仅外观漂亮,小区内环境也优美。记者 张波 摄

  为解决城市“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充分利用社会房源,拓宽公租房筹集渠道,从昨日开始,西安市正式面向城六区收储5000套社会闲置房及5000套城改安置房,并将以低于市场价20%的租金进行配租,城市中等收入偏下人群、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生等3类人群可申租。

  收储房源一般不超出60平方米

  据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西安市将收储1万套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其中,新城区800套、碑林区850套、莲湖区800套、雁塔区850套、灞桥区850套、未央区850套、市城改办5000套。

  收储的社会房源原则上要求应具有房屋使用权证或清晰有效产权证明,房屋质量安全;收储的城中村安置房应具有市城改办正式批准的城改方案。

  收储房源的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超出60平方米的面积,实行市场租金,不享受租金补贴。收储房源的租金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按照每套住房的租金略低于市场评估价租金的标准确定。收储期限一般为8~10年。

  20%租金差价由财政资金“埋单”

  公租房出租价格实行一房一价,按照每套住房承租价格的80%确定,承租与出租之间的租金差由财政资金负担。

  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全面掌握房源信息以及房源收储、存续、退还等详细信息,对公租房保障对象每年进行一次复核,对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承租人,应及时清退。

  各区先拿200万元启动资金补差价

  根据相关规定,各区应成立收储机构,并配备10~15名工作人员,负责房源收储、资格审核、出租、动态管理等工作。还应在交通便利的街区开设1~2个面向社会服务的公租房租赁站,用于收储房源和出租公租房,将收储受理、验房、签订收储及出租合同、支付及收取租金等业务集中,实行一厅式办公。

  经测算,各区完成2012年目标任务约需启动资金200万元,由各区财政资金垫付,用于支付租金差价。待中省补助资金取得后,首先冲抵启动资金,其余全部用于支付租金差价。       

申请公租房 热点解答

    谁能申请?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人均月收入低于1732元

  具有本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这些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即17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每月低于1732元。

  非本市城六区及长安区城镇户籍的家庭或人员以及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这些条件: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60%,即17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低于1732元;在本市连续工作或生活1年以上;申请人年满18周岁。

  怎样配租?

  多人申租一套房将摇号分配

  (一)公布房源。各区收储机构公布已签订收储合同并移交的房屋信息。

  (二)摇号分配。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根据房屋信息,自行选择拟租用房屋,并携带公租房资格审批表、申请人有效证件到区收储机构报名登记。一套房屋有2位及以上申请人同时报名的,由区收储机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配租资格。

  (三)登记看房。取得公租房配租资格的人员(含单位)持有效证件到收储房源所在区收储机构实名登记看房,并限定只能看其申请的房屋。

  (四)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对所看房屋及租金无异议的承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与房屋所在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过期取消配租资格。

  如何交租?

  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

  取消承租资格

  (一)承租人在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当日内缴纳租金,租金按收储租金的80%计算。收储房屋超过60平方米的,执行原收储租金。如房屋原有家具、电器及其他设施设备的,应缴纳设施保证金(租赁期满后确认无损坏退还)。

  (二)租金由承租人按季度方式支付,实行先缴费,后使用原则;如房屋内有家具电器的,设施保证金按一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

  (三)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缴纳首期租金以后,承租人须在租金到期日的十日以前缴纳下期租金。如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且拒不缴纳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住房。

  记者 赵辉

  细则  单位集体申请公租房将优先办理

  据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根据相关办法,单位集体申请承租收储公租房的,将优先办理;也可以几个人合租。作为长期租赁的城改房,可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集中建设承租公租房,以便于后期管理。

  公租房可以多人合租

  相关负责人说,单位集体申请承租收储公租房的,将优先办理。由申请单位与区收储机构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申请单位统一缴纳租金、保证金,并承担房屋或其设施、设备的损坏赔偿责任、欠费等相应责任。

  合租方式申请租住收储公租房的,可选定一名具备公租房租住资格的申请人作为主申请人,由主申请人与区收储机构签订合同,主申请人统一缴纳租金、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他申请人承担连带责任。

  鼓励城改房建60m2以下安置房“公租”

  这位负责人称,城改房建设中可考虑以整栋楼为单位,集中建设60平方米以下安置房,将来作为公租房出租,以便于政府后期管理。

  对于未竣工且正在建设的城改安置房,区收储机构与安置房业主进行协商,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房租自正式收房之日起计算。

  对已经列入城改计划但尚未建设的安置房,区收储机构可提前介入同级城改办工作,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集中建设60平方米以下安置房,作为公租房。在签订安置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协议内容,增加长期租赁的相关条款。记者 赵辉

  规划  “十二五”期间将建成11万套公租房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0年开始,我市启动了公租房建设,今年就将有770套公租房竣工并将进行配租;2011年,全市开工建设公租房3.9万套,今年计划再开工建设3万套,并将于6月底前全部开工。“十二五”期间,全市将完成11万套公租房的建设任务,可极大地改善城市“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我市将1万套社会闲置房源补充到公租房范围之内,就是为了拓宽公租房的筹集渠道,让更多的“夹心层”早日住上带有政府补贴性质的福利房,也便于申租人就近租房。另外,政府收储社会房源,可以让业主省去中介费、在长期租赁的情况下,没有空房期,并且免交租金税费,各项利益有保证,不必再把精力和时间放在租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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