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更登记

来源:互联网 发布:方正姚体字体mac版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01:09

http://www.bjjtgl.gov.cn/publish/portal0/tab90/info5661.htm


(七)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备案。
  1、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相关事项变更证明。
  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4)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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