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的金子不算财富吗

来源:互联网 发布:java 循环打印map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22:34
原文地址:坏人的金子不算财富吗作者:自由阮直

坏人的金子不算财富吗

 

阮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把小偷偷来的钱,由警察集中绞碎,把贪官不是正道捞到的财富,由纪检委统一烧毁,你想有这样的废人吗?当然没有,再愚蠢的人也知道“坏人的金子也是财富”,不会那样干的。统一销毁与烧掉的只能是毒品、劣质产品或非法出版物,而不会是“不干净的财富”。

  连当年日本鬼子屠杀中国人的枪炮我们缴获后都如获至宝,不是去销毁,而是拿来为我所用,还高唱凯歌,“没有枪,没有炮,敌人给我造”。如今,还不是敌人的违法分子给我们送来了比“三八大盖”、“王八盒子”还好的东西,而我们却不仅不要,还要烧毁它,你说这是为啥呢?

  2013年10月19日《燕赵都市报》报道,武汉交管部门、财政部门在8个停车场联合集中销毁无牌摩托车、套牌机动车共465台,其中摩托车443台,套牌轿车22台。这其中包括卡宴、奔驰、路虎等名车,价值4000多万元。交警介绍,这些车辆全是走私的套牌车,上路后被查扣。由于走私车无法上牌,经公示后,无人认领,就集中销毁了。

  销毁这些车辆,就是销毁4000多万的财富,我有些不可理解,是因为我们富了,看不上这点儿东西了呢?还是我们的精神洁癖了,接受不了这些走私车呢?当然不是,我们抓个小毛贼从兜里翻出个偷来的“山寨苹果”都要登记、上缴,而不能一锤子捣乱了事。可武汉市就能一把火烧掉4000万元的财富,说好听的是“大手笔”,说不好听的就是“傻子放火不怕事儿大”。

  烧掉的理由是:这些“走私车无法上牌”。这样的理由不可思议,走私车也不是武汉才有,全国各地每年入境的走私车多了,我们都烧毁吗?既然不能都烧毁,就要为缴获、罚没的走私车制定补充的条款。这个条款是要利于国家,而无利于走私的人,谁愿意干走私汽车这件傻事就让他做下去,看他有多少资金能把自己做大做强,还是把别人做强做大。

  如今武汉采取一把火烧掉的做法就太简单,太傻帽了,走私汽车毕竟不是“伪劣汽车”,存在着交通隐患,只要我们给它正当的手续,落户之后无偿拨给慈善机构或福利院就行了嘛,为啥要烧掉?就像非婚的私生子也是好孩子,不能因为生孩子的人违法就不给孩子本人上户口吧。

  再说了,4000万的财产不是小数目,足够为一个贫困县1000名公务员开一年的工资了。公务员浪费一桌酒菜有人管,烧掉如此数目的财富还要算“打击走私”的有力行为,这不是“点灯的算浪费,放火的算照亮”吗!

  不能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的苗,就不算庄稼了,走私的东西,也是东西,走私者违法,有法律严惩走私就行了,被走私的东西本身并不违法呀,你惩罚它干什么。照此原理,我们被走私到国外的文物,国外海关部门罚没之后也一把火烧毁它,那样,我们就没法追回了。

  好人的金子是宝贝,坏人的金子也是财富。“走私车无法上牌”是我们自己给自己系下的一个死扣,我们没有智慧为自己解开这个扣子就拿财富煞气,那只能说明自己无能。无能者执政干出的蠢事,有时比“敌人”的阴谋更具破坏力。一把火烧掉4000万,不是好人所为,哪个坏人能干成。

 《华商报》201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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