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侵案-2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采集软件哪个好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8 19:12

儿童性侵害问题存在于世界各国,并且近年来越来越严重。韩国女性家庭部10日表示,将修改相关法律,对儿童、青少年实施性暴力的罪犯定量刑力度比杀人罪还严厉。

其实,儿童性侵害问题存在于世界各国,并且近年来越来越严重。在19个国家中的一系列研究表明,女童中儿童性侵害发生率为7%-34%。各国是如何应对儿童性侵,咱们一起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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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修法:性侵儿童量刑重于杀人

对严重性犯罪实施化学阉割

韩国女性家庭部10日表示,将修改相关法律,对儿童、青少年实施性暴力的罪犯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定量刑力度比杀人罪还严厉。

为严惩儿童性犯罪,韩国政府曾将儿童性犯罪的最高刑期由15年调至50年。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今年5月21日,韩国法务部首次对娈童癖惯犯朴某正式实施药物阉割,为期3年。韩国也成为亚洲首个实施化学阉割的国家。

女童性侵害发生率7%-34%

暨南大学医学院伤害预防控制中心多年从事儿童伤害研究的董晓梅博士曾透露:“儿童性侵害问题存在于世界各国。在19个国家中的一系列研究表明,女童中儿童性侵害发生率为7%-34%,在美国,根据几次全国性调查结果估计,到18岁时,女孩中有1/4、男孩有1/6的儿童受到性侵害。”

在我国,曾经有学者以浙江省某本科院校697名大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儿童期性侵害问卷和家庭因素问卷进行调查。结果大学生儿童期性侵害发生率为10.5%,女生为11.7%,男生为5.6%。董晓梅说,由于涉及隐私,很多时候被调查对象都隐瞒了被性侵害的事实,所以,调查的数据肯定是低估了,实际上儿童性侵害发生率要远远高于这一比例。

今年,广东妇联与检察院联合调研显示,在女童受侵害刑事案件中,女童遭性侵现象最为突出,占案件总数75%。过去三年,广东逾2500名女童遭性侵,其中近半在14岁以下,性侵女童者65%是熟人,包括邻里、亲属、老师等,年龄在20周岁以下和50周岁以上居多。

男童遭性侵比女童更危险

儿童遭性侵犯,未必女多于男。某研究机构对香港17间中学共5055位中学生进行调查发现,男童遭性侵犯较女童多近两成,主要是男性侵犯男性,受害者常因防范意识低,又不敢承认遭侵犯而受害,很多欺凌事件都是男性对同性进行。调查又发现6.2%儿童遭被迫性侵犯,如遭非礼、强奸、被迫口交、肛交;亦有15岁以下学生曾使用避孕套、爱抚、性交、口交及湿吻。另有部分高中生不认为“阴道交”是性方面的行为。这些调查数据充分显示了男孩性教育的严重缺失。

男童被性侵后主要表现为:情绪紧张、恐惧、对人失去基本信任,认为自己不洁,厌烦过去喜欢的活动。如果事后没有获得适当的关怀和引导,很可能影响他今后对异性的看法和他的性取向。有一部分同性恋者就是小时候和成年同性发生性行为而形成的。>>>查看详细

应对儿童性侵各国方法不同

我国对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 男童受害存法律空白

《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国没有“鸡奸”罪 男童被性侵只能以“猥亵儿童罪”或“故意伤害罪”起诉

“‘鸡奸’只是一个民间说法,在我国并非一个法律概念。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对鸡奸进行处罚,处于空白状态。”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钟闻东解释。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被害主体必须是女性。”钟闻东告诉记者,对李军这种情况,被害人小于14周岁的,可能会以“猥亵儿童罪”被起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从重处罚。>>>查看详细

美国:罪犯信息公布上网

公共场所严禁接近儿童

1996年5月17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案,随后该法案在美国各州普及开来。“梅根”法案规定,为避免有犯罪前科者出狱后继续危害社会,警方会录取强奸犯的指纹、气味和DNA等资料,并永远存档保留。强奸犯出狱后,他所在社区的警方还会将其照片、住址、外貌特征等个人信息放到网上以供读取,提醒公众留意防范。2004年,《梅根法案》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性侵儿童的罪犯,假释期间须佩戴手腕警告标志与电子追踪器。若一个人曾经犯案两次以上,出狱后还必须每3个月前往警方接受一次问询,甚至胡须、发型等体貌特征有所改变时,也必须及时向警方报告。

登记在案通常只是开始,有时性罪犯还被禁止接近儿童聚集的场所。在佐治亚州,性罪犯不得在距学校、教堂、公园、滑冰场或泳池300米的范围内工作或生活,违者立即逮捕。近些年,美国多地的社区已开始对性罪犯居住的地区进行管制,越来越多的公共场所禁止他们进入,其中包括北卡罗来纳州、华盛顿州、马塞诸塞州、亚利桑那州等。

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多个州法律规定,只要与14岁以下的儿童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出于自愿,一律按强奸罪处理。有五个州允许对强奸幼童者判处死刑。在美国,警方对儿童从事色情活动的打击始终严厉,甚至连家中藏有儿童色情照片都属于犯罪行为。

日本禁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在日本,援助交际常常导致性犯罪。为此,日本早在1999年设立了儿童买春及儿童色情处罚法,规定如果通过金钱让未满18岁的儿童提供性交或者性服务就被看成是“儿童买春”行为。与未满18岁的儿童进行性交或者猥亵行为时,无论有金钱往来与否都要受到处罚。

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化学阉割”

在惩治强奸儿童犯上,德国恐怕是欧洲最为严格的。与美国相同,与年龄在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一概视为强奸。心理学家研究证明,很多犯有强奸罪的罪犯在被释放后都没有真正改过自新,还会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样的犯罪道路。单靠刑罚,难以阻挡犯罪。

有鉴于此,德国允许性犯罪者自愿选择是否通过外科手术进行“化学阉割”。所谓化学阉割主要是指通过注射雌性激素和抗抑郁药物,降低性冲动。作为减刑假释条件,对恋童癖罪犯实施药物治疗。

英国瑞士专门针对儿童进行防止性侵害教育

很多国家的儿童性教育不仅仅讲述男孩女孩青春期身体和心理的变化,还着重普及预防保护教育,并将其纳入教育计划中。这方面的教育主要是应付性骚扰的对策和技巧以及在危急关头如何自救或寻求帮助。

英国把性教育排进课程表,根据“国家必修科学课程”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教育。儿童从5岁开始,就在学校接受有关防止性侵犯的课程。该课程将向学生解释身体的哪些部分属于私处,大人摸不得。遭非礼的儿童往往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因此,他们需要这方面的知识。

瑞士儿童保护协会也发起过一项小学生防止性侵害宣传教育活动。这项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题为“我的身体属于我”,主要以交互式展览的形式向小学生说明什么是性侵害,与异性接触应该掌握的分寸等问题,同时让他们知道在遭受性侵害的时候应该怎样求助。这项活动的教育对象除小学生外,还包括他们的老师和家长,因为他们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结语:最大限度的让孩子免受性侵害 还需要家长、老师和孩子本身的努力

打击性侵儿童罪,一条条严惩的法律措施固然重要,但是仅仅这些并不够。防止儿童性侵还需要家长有足够的性教育意识,提醒孩子教育孩子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学校的性教育中也应该包含防止性侵害的内容,就像上述瑞士儿童保护协会的活动一样,老师,家长和孩子都需要这堂课。让孩子免受性侵害并不是仅仅家长或者法律能够约束和保护的,需要全社会的保护,才能给孩子一个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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