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孩子、我们这一辈子

来源:互联网 发布:gnu make for windows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23:02

这两天有一个话题引起了北京经济适用房拥有者的热议,根据9月25日颁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这意味着那些曾经以2690元/平方购买过回龙观的房子的人,如果之前没有以8000元/平方的价格转卖出去,现在也不可能再赚取到这个差价。如果他们要卖,必须将差价交给国家。

同样的政策也在其他地方颁布,这样的结果当然是购房人不能够接受的。正如某杭州教师的例子,当年他以2000元/平方的价格购买了教师用房,同时当地商品房价格在2800元/左右,而现在当他想以10000元/平方的价格卖出,转而去换较偏远地段的7000元/平方的房子的时候,却得将这个8000元增值的大部分交给国家,而当年买了商品房的人,却可以享受到完整的7000元收益。看上去很不公平,而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对此某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该政策给出台不久的《物权法》打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不少人开始呼吁,不要再考虑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变化可能使它和普通出租房一样(据说连继承权都可能被剥夺)。另一些人则号召大家尽快出手买房,因为如果赚不到钱,肯定没人愿意再倒手经济适用房,客观上增加了商品房购房需求,房价会进一步上涨。

这次回老家,我也顺便去看了几次房。像我这样的穷人,也只能回老家看看房了……每次都很忐忑,觉得人家随时会看出我没有钱。我以前住的地方,因为接近本市最好的中学和小学,期房价格已经炒到2800元/平方。最便宜的1600元/平方的房子,连影子都没有,规划在铁路桥旁,几百米外就是火车站,很难想象居住环境如何。就算是这样,新盘一出仍然认购踊跃,我们那里又没有多少外来人口,本地人买来不也是为了投资么。

现在的房子,离我当初所梦想的已经越来越远了。如果买一套房子就要四处借债,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住在里面能舒心么?如果因为钱不够买在偏远地区,每天上下班都要花几个小时,在各种交通工具上挤得跟张照片似的,是不是变相缩短了生命的长度?我们买房子,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这个问题和生孩子何其相似,总之我还没想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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