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java类和对象

来源:互联网 发布:周杰伦青春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7 10:07
    一个类定义一个新的数据类型,也就是定义了一个逻辑框架,定义了它的成员之间的关系。可以通过这种类型来声明该类型的对象,通过new关键词来实例化对象,也就是为该类型的对象动态的分配物理内存空间,这个分配过程实在运行时发生的。内存空间是有限的,因此运行时分配内存有可能不成功,会造成运行时异常。
    声明时的变量存储的是该内存空间的引用,也就是该内存空间的地址而不是该内存空间本身,这种变量之间的赋值,实际上是赋的引用的值。
    实例化对象的时候,new后边是要实例化的类型的类名,紧跟类名之后的小括号代表了该类的构造函数。在创建一个类的时候,一般会自定义显示的构造函数,如果没有自定义,则系统会默认提供一个。
    java中的基本数据类型不需要new,是因为他们在java中不作为对象来实现,在面向对象的编程中,需要把它们转换成包装类型使用,只是因为有自动转换存在的原因,有的时候没有特意的手动转换。简单类型比引用类型能够更高效的实现。
    构造函数的函数名与该类的类名相同,没有返回值类型,连void都没有,因为默认的是构造函数返回该类类型。默认提供的构造函数无参,如果自定义了构造函数,系统便不再默认提供。
    this关键字,在一个方法需要引用调用它的对象的时候使用。
    在java中,同一个范围或一个封装范围内两个同名的局部变量是不合法的,但是局部变量和传参时用的自变量,他们的名称允许和类的实例变量的名字一样,就这时候就会出现问题,局部变量或自变量就隐藏了实例变量,因此要使用实例变量的时候就要用到this来解决这个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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