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之相关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罗京艾滋病真假 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8 08:27

单一职责原则

  • 就一个类而言, 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当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 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 当一个职责变化可能会削弱或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 这种设计的文件在应对变化时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

开放-封闭原则

  • 软件实体如类, 函数, 模块可以扩展, 但不能被修改;
  • 扩展是开放的, 修改是封闭的;
  • 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 都会存在一些无法对之封闭的变化, 所以设计时应当先猜测出最有可能变化的种类, 然后抽象出来隔离那些变化;
  • 当我们设计之初, 假设不会变化, 但当变化发生时, 我们就创建抽象来隔离以后的变化;
  • 面对需求, 对程序的改变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 而不是改变现有的代码;

里氏代换原则

  •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 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 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和子类对象的区别, 即把父类替换成子类, 程序的行为是没有变化的;
  • 只有满足上面的情况的时候, 父类才能被复用, 子类才能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而不影响使用父类的模块;

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抽象, 这样才能在更换一层的时候不影响别的层;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这样才能是的细节灵活, 可以替换, 改动;

迪米特法则

  • 如果两个类之间不必直接通信, 那么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 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某一个方法的话, 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 根本思想: 类之间的松耦合; 类之间耦合越弱, 越有利于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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