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超微导论

来源:互联网 发布:阿里云企业邮箱的pop3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03:30

通用设计思想:

1.         -闭原则:

软件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2.         里氏替换原则:

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3.         依赖倒转原则:

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实现。

4.         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要尽量使用合成/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利用的目的。

5.         迪米特法则:

一个类应当与尽可能少的其他类发生相互作用。

6.         接口隔离原则:

应当为客户端提供尽可能小的单独的接口,而不要提供大的总接口。

通用设计思想解释:

1.         类只负责自身的运算,他类负责传送原材料。方式:

a)         在构造函数中

b)        通过setXXX()的方式(只可设置属性)。

2.         类应尽可能相对独立,即尽可能少用到其他类作为构造因子来传送给该类。

以上是矛盾的统一体。大的方针是:“先独立,再伸手”。

3.         is_a has­_a 的关系

a)         is_a 是继承关系,父类有的,子类全有

b)        has_a 是聚合关系,包含关系,只有商业逻辑,没有物理逻辑。

4.         将条件语句改写成多态性

5.         接口是实现构件的可插入性的关键。应当使用接口的抽象类而不是具体类进行变量的声明、参数的类型声明、方法的返还类型声明,以及数据类型的转换。最好做到只使用接口来声明。而在理想的情况下,一个具体类应当只实现接口和抽象类中声明过的方法,而不应当给出多余的方法。

6.         抽象类用来继承,具体类不是用来继承的。

7.         抽象类应当拥有尽可能多的共同代码,尽可能少的数据,可保持适应性,也可节省内存资源。

8.         针对抽象编程,不要针对具体类编程。(里氏代换原则

9.         何时继承:

a)         子类是超类的一个特殊种类,而不是超类的一个角色。区分has_a is_a is_a 是继承关系,父类有的,子类全有。has_a 是聚合关系,包含关系,只有商业逻辑,没有物理逻辑。

b)        永远不会出现需要将子类换成另一个类的子类的情况。

c)        子类具有扩展超类的责任,而不是置换掉或注销掉超类的责任。

d)        只有在分类学角度上有意义时,才可以使用继承,不要从工具类继承。

10.     接口类与抽象类的区别:

a)         抽象可以提供某种方法的实现,接口不行。

b)        一个具体类只一个抽象超类,却可以有任意多个接口。

11.     联合使用接口类和抽象类。AbstractXXX类。这种类实现了某种接口,假设是A接口。另有一个类,与这个抽象类有关,也与A接口有关。这时,这个子类可以有两种选择:

a)         选择从AbstractXXX类继承。

因为AbstractXXX类是抽象类,所以在这个类里面不需给出接口的每个实现。

因此又有两种情况。

1.         如果在它里面已经实现了接口的方法,则它的子类将自动继承这些方法。而如果AbstractXXX在实现时用了abstract抽象方法来实现的,则子类必须自己实现,即使AbstractXXX类已经实现了。可以利用这一点,明确地告诉子类:即使是从AbstractXXX类继承了,你必须自己实现这个abstract抽象方法。

2.         而没有实现的接口方法,子类必须自己实现。

b)        选择从A接口实现。

子类必须自己实现所有的接口方法。

因此对AbstractXXX的子类来讲,它可以选择:要么方便地继承,要么自己全部实现。

12.     接口也能继承接口,意义为从父接口中继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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