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第一品牌”吸储遭温州警告

来源:互联网 发布:mac vi编辑器命令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1 23:54
温州市依照上月出台的《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规范民间金融
  
本报记者李霄峰发自杭州
  
  “只要拿出3万元以上资金,投资者就能获得年收益16%的回报,无风险,不亏损。”一家名为内蒙古万鼎兴业民间借贷代理有限公司,打着“要打造中国民间借贷第一品牌”的幌子,在温州市以高息为诱饵涉嫌非法“吸储”。
  昨日,从中国银监会温州银监分局获悉,该局查处了这起外地公司以设立办事处的名义在温州市进行非法融资宣传的活动。这是温州市出台《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后,查处的第一起涉嫌非法融资事件。
  温州银监分局的调查显示,内蒙古万鼎兴业民间借贷代理有限公司,今年4月份才在内蒙古注册登记,公司地址在呼和浩特市东库西街139号(中国海关东侧)将军花园写字楼315室。五月份派两位工作人员,在温州市设立了办事处。
  记者获得了该公司的宣传资料。该资料显示:内蒙古万鼎兴业民间借贷代理有限公司可以“让闲置资金获得年6%~24%的高额收益;3万元起步,低准入门槛;3个月~2年期限。”
  温州银监分局监管二科在接到群众的举报后,派出两位工作人员进行暗访。结果发现,这家公司虽然说自己仅是中介,但其实从投资者拿到钱都用于同一法人的关联公司——内蒙古金港房地产公司投资上面。因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内蒙古金港房地产公司属同一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这种宣传明显存在误导公众、非法进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宣传之嫌。内蒙古万鼎兴业民间借贷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办事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在温州开展业务。
  温州银监分局目前还仅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宣传,假如发现实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动作,将立即予以取缔。
  浙江温州的地下钱庄已经生存了二十多年,形态也非常复杂,有个人借贷、债权性或股本性的企业集资、各种形式的“做会”和民间的票据融资及企业间借贷等多种形式。
  上月,温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4倍以上的高利借贷行为,其超过的高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温州市政府首次
  对地下钱庄的“未来”提出规划。《意见》提出“连堵带疏”的措施。在“堵”的措施上,温州相关部门将继续对金融“三乱”进行打压,禁止任何人开办地下钱庄。对于地下钱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控制互助会规模,“坚决打击‘抬会’等诈骗活动”。
  温州银监分局监管二科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手段多样,依托的经营项目、商品价值以及收益往往被无限夸大,以骗取或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当吸收的资金数额达到一定的规模后,或以各种借口不履行承诺,或携款潜逃,所以存在相当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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