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公司双重征税问题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华为网络盒子评测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9 19:34

 

    "境外直接IPQ,是几年等一回:但 买壳境外上市,却是一年等几回。"刚 刚见到美国最知名律师所之一的美同海 陆律所合伙人车硕(Cha, Joseph) ,他就 开门见山地聊起"买壳上市"。记者再 一次领教到律师的专业执着与"争分夺秒" 的工作态度,见识了车硕的开朗与风趣。
    在采访过程中,车硕始终强调他是 在"闲聊",只想和记者做一次关于借 壳赴美上市话题的有趣沟通,但记者却 能真切感触到他作为一名并购领域资深 律师的"内涵",这种"内涵"不仅体 现在他话语的专业性,还有他能把最难 懂的专业用语说得很通俗易懂。
    "一个律师最大的成就,就是亲眼 看到你所服务的企业采取最合适的方式, 成功登陆资本市场,无论是直接IPQ还是 借壳上市。"车硕自信满满地说,"那 时我会发现自己的辛勤是最有价值的, 我会特别开心,像打高尔夫时挥出Hole in enO (一杆入洞)。


找个"干净"壳公司才安心
    "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存在众多有 股票上市但没有业务的壳公司。如高科 技公司因为技术跟不上潮流而停业,开矿公司因储备不足或产品价格低而放弃,制造业因 工资太高、竞争无力而停工……他们就是等待境 内外企业去收购,与之合并成为美国上市公司, 达到收购方借壳上市的目的。"车硕指出。
    然而,并不是每个壳公司都"没有问题"。买壳上市,最怕买到一个"有问题"的壳。
    "我以前遇到过一家借壳登陆美国纽交所的 韩国企业,由于壳公司以前存在违反美国证券法 的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导致这家韩国企业难 以实现增发股票再融资。"车硕:桂、用自己亲身经 历说明"壳公司"的内在风险。
    "除了壳公司必须不能有债务与法律诉讼、 违反美国证券法的历史之外,企业家还要审查壳 公司的上市资格是否保持完整,如壳公司是否根 据美国证监局的要求,按时巾报财务与业务情况等。 最后壳公司得奇足够的大众股份和大众股东,就 是完公司最初上市时购买发行股票的股东,这直 接关系到收购方借壳上市后,股票成交量是否活跃, 否则它将由于成交量稀少而面临退市风险。"车 硕透露说,口前适合中国公司的美国壳公司已经 越来越少,壳公司价格升幅约在20%。
    在车硕眼里,买壳上市是一项细心与耐心兼 备的系统性工程。如借壳上市的先后顺序相当关键。 如果先做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壳公司)上市再融资, 再返程收购国内资产,风险就会明显增加。车硕 认为: ((这涉及到境外壳公司所在地法律体系不 同的风险,还包括高额的境外财务顾问、律师等 费用。如果壳公司先上市再融资,就会产生净资 产溢价,当境外资金汇入国内收购企业全部股权时, 相当于原有股东套现,但根据各国税法,原有股 东的股权增值部分,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而且是很高的税率。这等于企业家选择借壳境外上 市的实际收成,大幅减少。


借壳上市尚存监管难题
    "妓近我们在帮助几家'I'国企业实现11!l壳上市, 登陆美国证券交易所。"车硕透再说。在他眼里, 借壳上市之所以广受欢迎,是由于各国证券监管 体系法律还没奋跟上倍壳上市模式的变化述度。
    "当一家企业j在择借壳海外上市,它就等于 拥有两个身份。一是海外上市公司,山上市所在 地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对它进行财务与信息、披露监管, 通常证监会只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面真实及时就行; 二是外资企业,由壳公司所在悻|监控企业运营的 合规性。"车硕忽然脸色二沉,顿了顿说((问 题就是出现在壳公司的注册地与上市地点,不在 |可一个国家。这些企业分别接受两个国家不同方 面的监管,从中就能引发一些监管真空地带。"
    所谓监管真空地倍的核心区域,就是企业基 于某种"私有" ~的,针对壳公司注册地与上市 地点的财务信息监轩差异,从事某种"内幕交易"。
    通常维京群岛、开垦群岛等知名离岸金融中 心是转移企业财富的小转站一一少数"不道德" 商人便通过壳公司与实业资产关联交易,掏空上 市公司资产,隐敝公司股权收购方的真实身份, 低成本侵占公街股权,通俗而言就是一些存在监 管漏洞的企业MBO或利用转让定价的国际贸易模式, 低价收购现金流充沛的质优企业,将资本"包装" 边出国外。通常各国监管部门只会核查境外壳公 司与实业资产之间关联并购交易的合规性,却不 会探究交易的其实动机,导致一些企业借助境外 壳公司粉饰上市公司利润业绩。
    白从:必然公司倒|刻后,美国证监会出台《萨班 斯法案》刘美IJiII PO企业的信息规范披露与财务报 表审计趋向严格, Ll众多赴美IPOIr''.I企业很难受, 但它的确规避了伯先上ill的不好动机比如上市 公司做财务假账欺诈投资者、人为制造壳公司的高 估值,达到增发股票实现融资的目的;将企业负侦 边过借壳七市转嫁给金融市场等。
    "美同证监会确实有点矫枉过正,这是无可奈 何。"车硕透露说,他也参与数家中IJiI企业通过借 壳模式登陆纽约交易所与纳斯达克,发现中国企业 家是值得信任的一批人。


壳公司双重征税问题
    由于新企业所在}税法反避税条款的出台,税收 成为"挡"在买壳境外上市模式面前的另一道坎。
    中国现行的壳公司税收准则仍依据外管局75号 文件执行。境内居民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A)所 获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l;!J外汇收入应在180日内 调回巾困境内。
    "按照现行做法,中国企业红筹境外上市(其 实是借壳境外上市模式的一个分支)有关税务征缴 按照、企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规定处理。"车硕进一步 举例说,如境内居民向堤外特殊目的公司(壳公司)支付款项,需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境内居民从 壳公司所获的利润与红利等,缴纳最高20%个人所 得税,企业需缴绚15%-33%不等的企业所得税。
    "但很多企业却能通过离岸金融中心独特的避 税条款将利润持续留在同外,比如要求上市企业以 非经营理由延迟分红;或把利润通过转移动价送到 其他境外壳公司里,减少纳税金额等。"车硕表示,
    "中同新企业所得税反避税条款将对这类避税行为 做出严格规定,导致境外上市企业不得不增加实际 税收成本支出。"
    但车硕更关心境外壳公司可能的双重征税问题。
    "由于境外克公司是收购兼并中国企业,于是双重 税收问题就出来了。首先是企业在当地经营活动要 先缴纳相关税收,当它把利润汇到国外上市壳公司 向公众股东分红后,一些分红款又得按75号文件规 定再回流到国内,又面临征收新的所得税。这可能 会引起重复征税的问题。"车硕担心说。
    通常欧美国家政府对买壳墙外上市公司采取实 际经营地原则。即不论公司是否在境外注册,但只 要公司业务发生在境内,就按照这个国家法律进行 税收征管。"税收征管只和企业实际经营所在地产 生关联。这能避免境外壳公司运用关联交易隐藏经 营利润,躲避双重征税的烦恼。"车硕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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