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函数和explicit

来源:互联网 发布:gta4那个版本优化最好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6/05 05:02
我们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使用到了转换函数:
Student stu1;
stu1 = 95.0;
程序将使用构造函数来创建一个临时的Student对象,并将95作为初始化值。随后,采用逐成员赋值方式将该临时对象的内容复制到stu1中。这一过程称为隐式转换,因为它是自动进行的,而不需要显式强制类型转换。
使用规范只有接受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才能作为转换函数。如果构造函数包含多个参数,必须给后面的参数提供默认值,这样也可以作为转换函数。
将构造函数用作自动类型转换函数似乎是一项不错的特性。然而,这种自动特性并非总是合乎需要的,因为这会导致意外的类型转换,因此,C++新增了关键字explicit,用于关闭这种自动特性
explicit Student(double scores);
只接受一个参数的构造函数定义了从参数类型到类类型的转换,如果使用关键字explicit限定了这种构造函数,则它只能用于显示转换,否则也可以用于隐式转换。
有时候编译器会进行二步转换:
stu1 = 95;
先将int型95转换为double型95.0,再讲double型95.0转换为Student型。当且仅当转换不存在二义性时,才会进行这种二步转换。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类还定义了构造函数Student(double),则编译器将拒绝这些语句,可能指出:int可被转换为long或double,因此调用存在二义性。

构造函数只能用于从某种类型类类型的转换,要进行相反的转换必须使用特殊的C++运算符函数——转换函数。
operator typeName();
几点注意事项:
  • 转换函数必须是类方法
  • 转换函数不能指定返回类型
  • 转换函数不能有参数
同样的,也可以在转换函数前面加上explicit关键字防止隐式转换。
最后应当谨慎的使用隐式转换函数。通常,最好选择仅在被显式地调用时才会执行的函数。这样做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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