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军功制度

来源:互联网 发布:欧文职业生涯数据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06 05:51
作者:李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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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级爵位可以按实际地位和待遇,由低到高大体分为“士——比大夫——卿——侯”这四大等级。


士:

公士:是最低等级的爵位。兵马俑中那些不穿铠甲、只着布衣的弩兵都是这一爵位。这一级可以同时分得一顷田(100亩)、一宅(30步见方的土地为一宅)的宅基地,还有一名庶子帮你干农活。

上造:兵马俑中身穿铠甲、戴着红色或黑色麻布头巾的步兵就是“上造”。

簪袅:“袅”有马具的意思,簪袅就是给马带上马具。显然这是和车骑相关的兵种获得的爵位,兵马俑里驾车的御手就被认为拥有这个爵位,他头戴单板长冠,身穿的铠甲也更厚实严密。这一等级算是军士长,可以得三顷田、三“宅”的宅基地。

不更:“不必服更”之意,从这一级别开始就可以免除更役。这一级别一般担任战车上三人中负责手持长兵器作战的“车右”。


比大夫:

大夫:这一级一般担任“车左”,也就是手持弓箭射击战车车长。

官大夫:可得七顷田、七“宅”的宅基地。

公大夫:从这级往上开始算作高爵,社会地位也提高了,见了县令、县令秘书(县丞)只行揖礼,不用拜倒。

公乘:出入可以乘公车(公家的车)。


卿:

五大夫:从这级往上,开始享受“卿”级待遇,能有三百家以上的纳税收入,拥有这一爵位的通常都是将军。“五大夫”为爵位的分水岭,“五大夫”及其以下爵位的待遇都不算高,但往上的爵位各种待遇就明显增长了。

左庶长、右庶长:庶长是“众庶之长”,也就是“百姓之长”的意思,它一开始是官职,后来渐渐变成纯粹的爵位名称。

左更、中更、右更:“更”有“管理更卒”的意思。

少上造、大上造:也就是可以统领“上造”爵的士兵。

驷车庶长:是“乘坐驷马之车,当众庶之长”的意思。

大庶长:卿级待遇里等级最高的。


侯:

关内侯、彻侯:最高的两级。二者最主要的区别是,前者有“侯”的称号,但没有实质上的封地,平时住在咸阳;后者则是实至名归的“侯”,有自己封地,但他们只有征收封地赋税的权利,不能对封地进行实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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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秦国的军事指挥系统。

秦军基层战斗单位为什伍制:

五人为一“伍”,设伍长一人;两“伍”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什”为一“屯”,设屯长一人;两屯为“百”设百将一人;五“百”设“五百主”一人,领亲兵卫队“短兵”五十人;十“百”设“二五百主”一人,也叫“千人”,领短兵百人。(《商君书》)


所以秦军的基本作战单位很可能就是大军团中的小队配合作战,如果有人斩首一级,那么伍里的其他人会掩护他割去首级,绑腰上。战后根据你腰里挂了多少人头统计个人战功(同情画面还原能力太强的同学...)


当然这只是统计战功的基础,在此之上还有别的方式统计战功,不然一个像孟(lan)贲(bo)一样的猛人随随便便砍二十个人不就爵位升到顶了?


那王翦(灭楚的那位)还发牢骚说哎呀政府对待我们这些武将太刻薄了,战功卓著也没能封侯啊。


原因是,看首级是基础,针对低等爵位的战士,而不是那些指挥作战的将领的。


军官的爵位是按照集体功劳计算,如果自己部队的斩首达到了三十人以上,该队的百将、屯长才能记功;如果攻城战中斩首八千人、野战中斩首两千人,指挥作战的将军才能记功,从军吏到将领都会受到赏赐,所有战斗人员都会进爵一等,而大将、御手、骖乘有可能进爵三等,为了让军官安心指挥,最大限度的获取集体胜利,《秦律杂抄》还明确禁止军官亲自上阵。


而为了保证战斗的有序进行,将士不必分心,秦国军队在军功授爵的制度也有适当调整。如果战斗很凶险,会把记功条件放宽一些,比如攻打城邑的敢死队,他们每队十八人,如果全队能斩杀敌军五人,全队都会进爵一级,如果有人战死,爵位则由他的家属继承,但如果死者并没有死,就会免除他家属的进爵,同伍的人因为隐瞒真相而被罚为隶臣(国家管理的男性奴隶,女性奴隶成为隶妾。)。


至于验功,那也是相当的严格。战后会把斩获的首级公开展示三天,称为“暴首”“验首”(《商君书》),军官核实需要三天,这三天里如果有人有异议,还要去军官处打官司,找证人证明。一旦确认,斩首记录会送到户籍所在的县,由县政府论爵,而且必须三天内完成,不然县尉要被撤职的。(什么叫“政府很作为”)


如果发生争抢首级的事情,一旦发生械斗,《法律答问》里规定,“百步以内发生凶案,所有人都有义务制止”(强制性见义勇为),所以争抢首级这种事儿一定会发生的,但一定是偷偷摸摸发生的。某秦简(忘了)记载的,公元前266年,秦国夺取魏国邢丘,就在“戏”发生了一次争抢首级的案件,被路过的另一个秦兵阻止。



多说两句,军功授爵制很明显有强化社会等级分化的功能,但也是一种保证社会阶层流通的方式,爵位高低不仅仅是关乎自己的身份、地位、财富、尊严等切身利益,还可以通过爵位赎还亲人的罪行,或者折抵自己亲人的法律地位。比如可以交还两级爵位将自己亲人中的隶臣妾赎为庶人,或者把交还一级爵位将自己的妻子赎为庶人等等。参军作战—获取首级—授予爵位—重获自由/出人头地,只要遵循这一套流程,就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所以《商君书》中说,“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


显见,这套制度就是为了耕战服务的,有的观点认为这套制度导致秦国统一后无法适应和平环境,战时的法令依然通行全国,是导致秦朝灭亡的原因。但是这套制度却没有随着秦朝的灭亡而灭亡,汉朝依然实行这套制度,到了汉武帝时期还经常能看到刘彻为了宣扬自己的德行,给臣民赐爵这样的记录。


能想到的就这些,如果随时想起来再随时补充吧。



如果有兴趣可以看看《秦朝穿越指南》这本书,挺生动的,陕师大出版社出版,作者张不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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