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来源:互联网 发布:最新小说网盘搜索 知乎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5/22 05:30

1.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两者都应依赖于抽象(稳定)。

抽象(稳定)不应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变化),实现细节(变化)应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被称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被称为"黑箱复用"。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的耦合度更高。

而对象组合只要求被组合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较低。

7.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再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之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类聚,低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重构技法:

静态->动态

早绑定->晚绑定

继承->组合

编译时依赖->运行时依赖

紧耦合->松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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