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如何查前一哥

来源:互联网 发布:成都知美术馆官网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00:37

http://news.ifeng.com/shendu/nfrwzk/detail_2013_05/28/25769691_0.shtml

近日,一贯以高效廉洁著称的香港公务员团队出现严重信任危机——廉政公署前一哥、香港廉政专员汤显明传出贪腐丑闻。

汤显明被指于2010年11月及12月在君悦酒店两次宴请到访的内地官员,平均每人消费额过千,超过廉政公署常规晚饭上限人均450港元的规定;而立法会的文件显示,汤显明在任5年,花费400万公帑,出访34次,花费了近22万元送礼,送礼对象大部分是内地官员。

由于案情复杂,廉政公署向律政司咨询。经过研究后,律政司认为,汤显明一事涉及刑事成分,廉政公署应该展开刑事调查。

此事之所以轰动,皆因汤显明是香港廉政公署自成立以来39年间遭到刑事调查的第一人。对于廉政公署,乃至整个香港公务员队伍而言,这都是罕见的。

廉政公署前一哥缘何出事?

香港的廉政水平不仅在大中华地区排名第一,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排名进入前15位。在整个亚洲,唯有新加坡的廉政水平高于香港。这都跟廉政公署成立39年来所做的努力密切相关。

廉政公署成立时,香港的贪污腐败情况非常严重。尤其是以警队为代表的公务员队伍,不仅贪污腐败而且勾结黑帮,可谓是警匪一家。警察甚至直接从黑帮的敲诈勒索、贩毒走私等活动中收取提成。

成立伊始,廉政公署就打下了情报机关的烙印。廉政公署首任执行处处长为已退休的香港警察政治部主管彭定国。在港英时代,香港警察政治部并不隶属于警察总部,而是属于英国军情六处(MI6)的驻港分支机构。

这样的人物对付腐败的警察自然不在话下。然而,情报机关的作风也同样被带入了这个新成立的部门,并且延续至今——保密性强、独立单线、手段狠辣。保密性强当然好,但往往意味着公开性不足;独立单线也就意味着,同单位不同的部门很难互相监督,甚至可能同事之间互相都不认识。

理论上,该机构的负责人廉政专员仅对特首一人负责,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均无权过问廉政公署事宜。

ICAC的特殊性是其迅速获得成功的原因之一。同时,该机构的特殊性也隐藏着危机。如果出现特首和廉政专员均涉贪腐,廉政公署很可能失效。

汤显明事件对内地的启示

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负责培训香港纪律部队法律知识经验的律师尹国华表示:“汤显明事件最初是审计署发现问题,后经传媒报道,才引发公众注意。因此,在这次事件中,传媒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香港传媒和内地很多媒体不同。它不是一个宣传机构,而是迅速将真相传导给公众的机构。”

从已披露的情况来看,汤显明的主要争议点在于其超标的招待费、礼物费以及可能使用公帑招待了非公务人员。涉案金额总共不过30万。而且从表面证据来看,汤显明只是违规超标使用公帑,并没有将其收入自己的口袋。因此,在不少人看来,这只是一种贪小便宜的行为,并不算严重。然而,香港立法会议员却不是这么看。

“很多议员都认为,身为香港廉政公署的最高长官,如果其身不正的话,会对整个香港产生很坏的影响。因此,很快就有议员跟进,经过讨论之后,成立专责委员会处理。”尹国华介绍道。

对于法律上可能产生的后果,尹国华表示:“仅从已经披露的事实来看,汤显明最多获缓刑,而不会真的坐牢。但是,一旦被判有罪,他的退休福利将会全部失去。由于其官位很高,这是上千万的经济损失。从他获得的利益来看,这确实是因小失大,足以对后来者产生威慑。”

为何让自己人查自己人?

立法会的调查只是汤显明事件的前传。真正让此事成为非常重要的司法事件,实际上是来自于律政司的介入。律政司在本案中的地位也是外界非常关注的重点。

内地民众往往误认为,香港律政司是一个跟大陆检察院一样的机构。事实上,这并非律政司的全部工作内容。除了负责检控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律政司还是香港政府的法律咨询机构。也就是说,如果香港政府任何部门对法律问题存在困惑,均需要咨询律政司的意见。

谈起这个案子,其新闻处表示:“一般情况下,律政司是不会对具体个案接受采访或者发表意见。但是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我们还是认为有必要在现阶段做一个交代。“

对于自己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律政司的回应是:“律政司本身只是一个法律咨询及检控部门,没有调查的权力。香港仅有廉政公署、警方等执法部门具有调查的权力。因此,我们不会介入调查,仅会就调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

律政司强调,廉政公署仍然是调查的主体。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廉政公署比警方更有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同时其内部也有一支专责内部调查的队伍。

至于外界质疑自己人查自己人是否合乎公正性,律政司方面表示:“现任廉政专员并未涉及到这些指控,因此其个人的公正性有保证。除了正常的廉政公署公务之外,参与调查的人员与汤显明本人没有关系,也没有实际的利益冲突。这些措施可以保障调查的公正性。”

调查组必须定时向审查举报咨询委员会报告。该委员会是独立于廉政公署的组织,由社会上具有公信力和广泛代表性的人员组成。它长期负责监督廉政公署的工作,并且卓有成效。

律政司新闻处表示,在案件调查中,具体细节问题是不能公开的。这些只有等到全部调查结束,才能有所答复。

“香港不止胜在有ICAC”

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廉政公署新闻处表示:“之所以展开刑事调查程序,是根据市民的举报和律政司的咨询意见,以及事件引发公众很大的关注。在此之前,廉政公署是不会对具体个案一一回应的。”

显然,这和律政司对此案的态度是一致的。廉署还对笔者申明:“为了保证调查的公正客观,该调查组将会由现任廉政专员直接领导,成员来自廉署执行处内部调查及监察组。这包括首席调查主任和数位现任或前任的内部调查及监察组调查人员。”

调动已经退休的调查人员参与其中,跟当年廉署成立时调动已经退休的英国特工彭定国类似。从这个角度而言,廉政公署起用退休人员也是因循旧例。

“香港胜在有ICAC。”

这句口号常常出现在香港电视公益广告中。由于廉政公署的成绩在国际上有目共睹,从来没有人会把这句话当作空话。然而,现在廉政公署发生成立以来最坏的事情——-廉政专员可能涉嫌收受利益。

尽管现在仍未有调查结果,却对廉政公署的形象产生了极为负面的影响。幸好香港不只有ICAC,还有负责的审计署、忠于新闻价值的媒体和勇于监督的议会。这些都对本来只对特首负责的廉政专员产生了有效的监督。这时候没人会走出来说:“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要给人机会改正错误。”或者,“毕竟没有自己把钱揣兜里,一时疏忽很正常,不要揪住缺点不放,要多看看人家的优点嘛!”因为说这样话的人很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汤显明。

由此可见,香港不止胜在有ICAC。

香港,胜在有ICAC

廉政公署(简称廉署;英语: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ICAC)。它是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它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其首长廉政专员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公署由3个部门组成: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这3个部门的工作分别是调查、预防和教育,三管齐下对抗贪污。廉政公署成立以前,香港曾是个贪腐盛行的社会。它成立后短短数年,香港便跻身全球最清廉地区之列。

ICAC首位遭调查一哥

汤显明(1950年- ),前香港廉政专员。汤显明1972年11月加入香港政府,曾先后服务于行政主任及贸易主任职系,1992年4月加入政务职系,2005年4月获升为首长级甲级政务官,曾被调任多个决策局及政府部门。2003年9月29日,他获委任为香港海关关长。2007年7月1日,他获委任为廉政专员。

2013年5月14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布,将对前廉政专员汤显明涉嫌贪污的投诉展开刑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