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基础

来源:互联网 发布:辐射4神油优化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7 19:21
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基础

      依照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电力企业划分为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电网企业是2002年在国务院批准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以后才成立的。在此之前,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是同属于原国家电力公司及下属各网、省的电力公司。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实行“厂网分开”,即将资产按发电和电网业划分,分别进行资产、财务和人员重组,组成国家计划单列的五大发电集团,先从发电环节上打破电力垄断。对重组后的电网资产管理,设立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负责电网资产的经营。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电网企业分为四级管理。第一级是国家电网公司。国务院授权国家电网公司作为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电网资产出资人代表。其职责是: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区域电网间协调的问题;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变电和联网工程,近期负责三峡输变电网络工程的建设管理;受国家有关部门委托,协助制定全国电网发展规划。第二级是各大区域电网公司。由于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等五大区域电网资产中,原国家电力公司资产比重比较大,就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组建了华北(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山东)、东北(含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东部)、西北(含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华东(含上海、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华中(含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区域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设置,做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享有法人财产权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经营管理电网,保证安全供电,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第三级省级电力公司。省级电力公司为各区域电网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的输配电业务。第四级是各市(县)供电公司。
      南方电网公司则由于南方五省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的地方电网资产比重大,按各方现有的电网净资产比例成立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由国家计划单列。经营范围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由于南方电网相当于区域电网,所以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电网企业只有三级管理。
       区域电网公司是电网经营的统一核算单位和利润中心。目前国务院授权电网企业统一经营收购和销售电力和电量,但企业没有电价定价权。电价定价权按国家规定,电价管理是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审批的,各省市自治区物价部门均无权自行决定电厂上网电价和电网销售电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电网企业以自己所拥有的输配电网络作为自己的经营载体的基本手段,将从发电厂统一收购过来的电量,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通过电网销售给社会各方面的电力终端用户。

    发电企业是指将一次能源(煤炭、水力、核能、风能等)转换成电力的能源企业。电力体制改革之前,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是同属于一个核算主体的。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了打破电力垄断,国家首先要实行发电企业竞价上网。因此,在国务院批准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将发电企业资产分离出来重组,组建五家发电集团,由国务院授权经营。五家发电集团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这些发电企业一是均为国家计划单列的独立核算企业,二是发电集团产权均是多元化的。在组建之初,各发电集团自己的权益容量为1938一2222万千瓦,但可控容量在3015一3797万千瓦。三是五大发电集团,地域分布合理,在每个区域电力市场中的份额原则上不超过2%0。四是发电集团所属的各发电厂按照国家批准的基准上网电价,向电网企业销售上网电量,自行独立的进行成本和利润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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