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概述

来源:互联网 发布:淘宝美工多久能学会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30 15:03

“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核心。这样,你就能一次又一次地使用该方案而不必做重复劳动”。
——Christopher Alexander
考虑到软件设计的复杂性和多变性,抽象思维是设计时候不可缺少的,是处理复杂性问题的通用技术,所以就有了设计模式来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问题本质,更快的解决问题。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1.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 ,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放封闭原则(OCP)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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