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来源:互联网 发布:始终开启移动数据网络 编辑:程序博客网 时间:2024/04/27 02:28
1、在临床各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认真履行三级医师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二级医师、病区二线医师)
对住院医师(一级医师、病床主管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三级医师、病区三线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2、三级医师负责制应充分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会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病例、医疗文件书写、全面医疗质量管理等方面。
3、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4、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示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患者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患者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5、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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